養小魚的魚 作品

第28章 約法三章

    “可我是這裡的職工,你是站長,當然有義務解決我的住房問題。我不找你找誰?”

    “大姐,你行行好吧,我就是個打工的。這種事,你不應該去找街道辦的王主任嗎?你找我有什麼用?”

    “我當然找了王主任,可是她說廢品站是受軋鋼廠領導的,讓我找軋鋼廠解決。”

    “嗯,王主任說的也沒錯。那你就去找軋鋼廠唄。”

    “我哪裡認識軋鋼廠的領導呀!再說了我的關係都落在街道了,屬於街道的人,也不好找軋鋼廠。”

    這個時候,傻柱有點明白了。這就是小小的廢品站混亂的所屬關係給鬧得。因為它就是這麼特殊,既屬於軋鋼廠,又屬於街道。

    結果就是,好事大家都有份兒,問題大家都能推。

    這個姑娘就屬於被兩者推的結果,現在住房問題是最難解決的問題。兩邊都沒法解決,這才都想讓對方處理。

    “大林啊,這個事兒呢,我聽清楚了。要說你們倆都沒錯,這房子確實是當初分給你哥的,現在自然歸你住。可是這畢竟是公房,不是你的私產。

    還有這位女同志,雖然這是公房,但畢竟已經分給了大林,你這樣說住就住,確實不合適。”

    “柱子哥,你這話各打五十大板,那也解決不了問題呀!我也沒說不給她想辦法,廢品站裡有個小木屋,她完全可以住那邊嘛!”

    “大林,這就是你的不對了,那個地方怎麼住人?這大冷的天,還不得把人凍死呀。

    你這裡又不是沒有地方,完全可以你住東屋,讓她住西屋呀!”

    “呵呵,要是這樣能行的話,我至於往外趕人嗎?你問問她的意見就知道了。”

    “怎麼?這位女同志不同意?”傻柱吃驚的說道。

    “當然不行了,我剛二十,還沒結婚呢,怎麼能跟一個陌生男人住一塊兒呢?那我以後還怎麼嫁人呀?”

    小姑娘說的振振有詞的,搞得傻柱都不知道說什麼了。

    按說,人家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只是你這樣把人從家裡趕出去真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