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zero 作品

第五章 宗教團體



            

            

            “不管怎麼樣,那群瘋子都不是我們能夠招惹的。”

眼看雪娜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小野田的臉色這才稍微緩和了一點,然後繼續接著說道。

“這就是我最討厭日本的一點,像那樣的瘋子居然能夠合法的存在!”

在一般人的認知常識中,一個正常的國家是絕對不允許有邪教存在的。

這一點,哪怕就是那些以宗教立國的宗教國家,也是同樣成立的。

或者說,以宗教立國的國家反而更加排斥異教徒的存在。

然而由於種種歷史遺留問題,加入了tpc聯合組織的日本竟然允許各種私人教派的存在。

事實上,這段歷史具體甚至可以追溯到二戰結束的時候。

那個時候,由於日本本土被美國佔領,實際上淪為美國的殖民地。

天皇的威權戛然而止,整個日本社會形成了一個信仰的真空。

為了壓制日本的武士道,美國允許各種信仰進入日本。

大量的宗教團體進入日本傳教,各種邪教也乘虛而入,在日本站穩了腳跟並發展壯大。

宗教團體相比較於其它組織,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優勢,那就是免稅。

在美國的法律中,宗教組織享有稅務免除待遇,利潤率達到百分之百。

比如一個教會一年收到100萬的捐贈,教會可以對這100萬美元自由支配,不需要交一分錢的稅。

而教會在名義上都是正面形象,他們會幫助窮人,教導人們行善積德,積極影響周圍的人從事有意義的工作。

所以美國政府基本不干涉宗教事務。

這一點對於一些小型教堂尤為重要。

美國在日本也推行這一政策,這自然成了戰後日本宗教團體爆發性增長的重要原因。

宗教團體和企業本質上都是一個利益團體,但是宗教團體沒有什麼風險,而且還免稅,所以很多日本精英寧願辦宗教團體,也不願意辦企業。

二戰後的日本經濟固然在快速恢復,但經濟依舊困難,這使得宗教團體非常有吸引力。

很多有錢人搞一個宗教團體,然後把錢捐給這個宗教團體,再通過宗教團體走賬,從而節省了大筆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