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珉月 作品

第七章 告陰狀

    自己的母親也因為疾病去世,老婆看他們如此廢物,也跑了,實在是迫不得已,這個姓賴的男人才來告這個女鬼的陰狀。

    所謂告陰狀就是鬼因為被人殘害以後,自有冤屈,於是他們會在閻王跟前訴說自己的冤屈,然後閻王會排人將惡人帶到十八層地獄裡面接受懲罰。

    當然也有人被惡鬼糾纏,實在是沒辦法了就會向當地城隍焚燒狀紙,訴說自己的冤屈。

    每一個地方的城隍都會派人仔細調查,最後將惡鬼抓回來對峙,如果情況屬實,會將惡鬼送到地府接受懲罰。

    這位城隍已經好幾年沒收到過告陰狀了,沒想到現在又收到了,這讓他怎麼不憤怒。

    雲墨接了這個任務,轉身去追那個跛腳男人,但是外面人太多了,那個跛腳男人已經不知道去哪裡了。

    好在狀紙上有地址,雲墨順著地址找了過去。

    那個地址靠近老城區,距離城隍廟不遠,是一棟已經上年頭的居民樓。

    雲墨站在門口想了一下,隨後在樓梯口那裡畫了一張符紙,貼在自己的腦門上,他的魂魄從身上走了出來,直接走到了男人的家裡面。

    男人感覺自己很困,不由得在椅子上睡著了,等他睜開眼睛一看,看到一個穿著一身黑衣官差樣式服裝的男人,左手按刀,右手執一條鎖鏈站在自己面前。

    這活脫脫的就是城隍廟裡面城隍爺旁邊鬼差的模樣。

    “你就是今天向城隍爺告陰狀的賴來福?”雲墨變幻了臉型,說話也刻意的保持著威嚴感,那男人聽到這句話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哭訴。

    “大人,我冤枉啊,有個女鬼一直害我,現在搞的我家破人亡,我要告他,請大人為我做主啊”賴來福神情悲痛,看出來他不是在撒謊,雲墨扭頭看了這房子一圈。

    果然在一些牆角確實有怨氣堆積,這裡確實有東西在禍害人。

    “將事情原委說一遍,不得撒謊”雲墨取出硃筆黃紙準備記錄,這是要給城隍爺看的。

    於是賴來福將自己的經歷說了一遍。

    賴來福是農村人,早年間遊手好閒慣了,直到快三十歲才娶了一個老婆,這老婆也給力,給他生了三個兒子,從那以後他就改了性子。

    辛辛苦苦的幹了幾年工地,終於在城市裡面買了一套房子,但是厄運也跟著來了。

    自從他回了一次老家以後,他的家庭就一直遇到意外。

    先是大兒子出車禍死了,然後二兒子和小兒子也因為各自的原因變成了殘廢。

    自己的母親看到這樣,一時間鬱悶而終,直到有天晚上,老母親託夢告訴他,他是被惡鬼給纏上了。

    剛剛開始賴來福還不相信,但是他還是請高人來看過,結果人家門都沒進就推辭著離開。

    有一個大師告訴他,他這個房子裡面的傢伙太兇,一般人壓不住,讓他去向城隍告陰狀。

    剛剛開始他還糾結,直到半個月前,他的腿也莫名其妙的摔斷了,他老婆見狀立馬跑了。

    他才沒辦法的去告陰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