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的小青菜 作品

第一百八十一章嚴刑逼供,枉法徇私




    為在身。



    怎麼可能殺掉一家老小十五口,除非下毒暗算,不然絕無可能。



    更何況是用柴刀殺死,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除非那十五個人不躲避也不喊叫,待在原地任由她砍殺,不然絕無可能。



    李易眉頭緊鎖,頓時明白魏寧所說何意。



    再結合這位縣尊能夠破獲多年來堆積的冤案,李易當下便明白。



    這位縣尊究竟是怎麼破的案!



    無非就是刑訊逼供,逼人認罪。



    這是最快的方式。



    “我也查出來一些東西,這位縣尊能夠破獲陳年冤案,還是全部破獲!”



    關於這點,李易不用想也知道,其中必然有貓膩。



    想要把破案率做到百分之百,在這個時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刑訊逼供,強行逼人認罪。”



    李易沉聲。



    在這個世界,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只要抓到犯人,無論說什麼先打一頓。



    如果再有確切人證物證,那麼那個犯人認不認罪就不重要了。



    先打一頓,打到認罪為止。



    如果不小心打死了,那麼就是畏罪自殺。



    可大多數官員不會做的如此過火,有許多案子只要去查還是能夠找到源頭,然後一一解決。



    大乾律對於人命也很看重,縣衙如果要殺人,那麼需要通報府衙,得到府衙首肯才能處理。



    因此許多犯人才會等到秋後問斬。



    從他們口中問出的案情會一一呈報到府衙,如果府衙發現問題便會打回重審,甚至是親自派人前來調查。



    如果調查發現是冤假錯案,官員必然會被問責。



    如果真有人押進大獄後再畏罪自殺,要麼人證物證俱在能坐實罪名,要麼便沒法去查這個案子。



    因此許多人命案子縣衙要麼不查,如李易當初殺劉二的時候,根本不會向上通報。



    要查,就必須查出個結果來。



    因為按照律法,每查出一樁命案要案。



    縣令便算一分政績,對日後升遷有很大幫助。



    若是不查,不往上報,那麼便不算政績,也不會算失職。



    因為很多案子即使發生在城內,也根本查不出來。



    大多數縣的縣令接到報案之後,都是一門心思先去查。



    能查出來,有人證物證,上報到府衙,就算一分政績,那最好不過。



    查不出來也就算了,因為很多案子就是無頭案。



    朝廷也不會強行要求去查,因為那樣必然造成冤假錯案蔚然成風。



    當然如果是一名縣令,一年到頭一件案子都沒查出來。



    朝廷在年末給他的考評中,必然是一個丁下級。



    每名縣令,乃至於郡守,年末都會考評。



    作為甲乙丙丁四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品共十二級。



    考核直接影響官員的任命升遷。



    若是連續幾年都是丁級評價,官員甚至可能會被降職,或者被調到某個閒職上,再也沒有升遷機會。



    同樣政績優秀,評級較高,官員也會被升遷提拔。



    而長河縣令,為了政績已經完全罔顧人命!



    如果僅有幾起冤假錯案,那麼在這個世界倒也正常。



    這是不可能避免的事情,也很難解決。



    可按照長河縣令這個搞法,恐怕這些人都是冤假錯案。



    甚至他還能查辦不少陳年冤案,不知道已經冤枉了多少人。



    最重要的是他所查辦的案件能上報到府衙,而沒被發現有任何問題,他身後究竟站著誰!



    究竟是誰給了他底氣,讓他敢這麼幹。



    這點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