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屹 作品

第六三八章 監督李文軍

    陶光明咂嘴:“兔死狐悲,我怕以後我成了你的對手,會被你吃得連骨頭都不剩。”

    李文軍淡淡地說:“那就不要做我的對手,永遠站在我這邊。”

    其實他和陶光明都知道,說起來容易。可是誰又能保證李文軍足夠強大的時候,不會成為陶家的敵人呢?

    李文軍對陶光明抬了抬下巴:“你該上場了。”

    陶光明茫然地說:“昂?幹嘛?”

    李文軍:“我要先跟省建設公司籤個協議才敢接這個活兒。”

    他拿出早就準備好的了協議,遞給陶光明:“你先看看。你看完之後,帶去給領導們看看。如果沒有異議,最好在明早上離開之前,省建設公司能跟我把這份協議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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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建設公司幾個主要領導對這個協議沒有異議,雖然條款的描述略有不同,但是跟孔家提的條件大同小異。李文軍只加了四條:第一要求全省的建材廠,包括水泥鋼筋板材生產廠都要以成本價供貨給他。以後這條路建成了,這些支援過道路修建的廠家的過路費都可以打八折。第二,途徑各縣以及省城和株市的國營建築施工隊,都要配合他。他按照行業標準支付工人工資。第三,省建設公司配合他儘快成立“文軍路橋有限責任公司”。第四,免去以後兩年裡,他所有工廠的稅。

    其實細想想,這四條一點不過分,首先第一條,只是要求成本價購買建材,又不要求對方虧本賣。之前孔家也是用成本價從各廠進原料,只是沒有通過省建設公司,也沒說過路費打折的事情。

    第二條呢,省裡既然支持這個項目,自然是要表態。再說以後這條路建成了,大家都有好處。

    第三條,成立公司什麼的,也就是省建設公司一句話。

    李文軍有錢有人有資質,壓根連審核程序都省了,只在工商局備個案就行了。

    第四條更是之前省建設公司自己提出來的,也不好反悔了。

    其實現在是省建設公司求李文軍接手,李文軍只要不提太過分的要求,他們都會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