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六百八十一章 雨中腐屍

  這個道理,稍微學過一點犯罪學的人,基本都是明白的。如香港的雨夜屠夫等案件,都是利用了下雨天的掩護進行的。

  很自然的總有些犯罪分子,自以為得計的選擇類似的手法來作案。但這裡面,能熬成積案的其實也不多。

  “雨中腐屍案”是其中之一。

  該案受害人被發現時,位於一條人跡罕至的小路旁。小路通往一座廢棄的採石場,如今已經沒什麼車和人經過了,是附近的村民偶爾經過,聞到了惡臭,再過去看,才發現了已經巨人觀的屍體。

  刑警隊抵達後,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屍體周圍都被仔細的清理過,再根據法醫對死亡時間的鑑定,確定拋屍的那兩天時間,正在下雨。

  但如果僅僅是這樣的話,案件也不會冠以"雨中”二字,而是在接下來的兩個多月的時間裡,又連續發現了兩起類似的案件。

  拋屍在野外,死亡時間前後都在下雨——京城的法醫實力強勁,確定死亡時間在某一天完全沒問題。受害人的身份被陸續確認後,亦有相同之處:三人均是陪客旅遊的流鶯。

  三起案件的同一化,再加上每具屍體和拋屍周圍都被仔細清理過,受害者又都是連環殺手最喜歡的性工作者,這就讓“下雨”這個時間點變的突出了。

  懂得利用天氣,選擇易傷的受害者,這種明顯有點專業的兇手,自然會得到格外的重視。

  而兇手的所作所為,也說明其殺人是有計劃的,而非是一時衝動。

  正常人,其實是很難有三個,在仔細思考後,仍然需要殺死的仇敵的。

  所以,這種兇手本質上是為了殺人,而非是利益作案的,這樣的推測,自然吸引了刑警支隊大量的警力,特別是第三起案件發生之後,陶鹿不僅調兵遣將,且是請用了部委和外地的外援的。

  但都沒能將案件偵破。

  好在三起案件後,接下來的大半年的時間,都沒有再發生類似的案件,令陶鹿等人一度以為兇手已銷聲匿跡。

  然而,第四起案件,就在三年前再次出現了。同樣是陪客旅遊的流鶯,同樣是拋屍野外,同樣是雨天的拋屍和仔細清理的犯罪現場.....

  接著,兇手再次隱匿了起來。

  陶鹿根本沒想到江遠會選擇這個案件,不禁道:“你選擇的案子是重案確實沒錯,但會不會難度太高了。”

  他的目光掃向黃強民,不是你說的,江遠是在選一個又容易偵破,又有價值的重案嗎?怎麼變成如此高難度的重案了?

  黃強民看得懂陶鹿的眼神,咳咳兩聲,先是用話術辯解道:“咱就說,積案中的重案,有容易偵破的嗎?都是沒偵破的重案,也不見得大案子,就比小案子的難度高,對吧...

  “大案特案投入的資源,興許是小案子的一百倍,一千倍!”陶鹿道:“雨中腐屍案也是請了部委重量級的技術專家看過的,如果真的......”

  “技術專家看了多久?”江遠也沒有問是誰,也沒等陶鹿說完話,略顯不禮貌的打斷了他。

  陶鹿有點意外回憶了一下,道:“總看了有一個多小時吧,然後給我們做了一個多小時的技術分析。”

  “一個多小時,也就只夠將卷宗和照片看完的,如果看照片的時間長一點的話,卷宗就只能跳著看了。”江遠太熟悉技術專家們的工作模式了,因為他也是這樣工作的。大部分找上門來的案子,能夠投入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已經算是很給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