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六百四十七章 沒有發力(第二章)


清晨。

 
江遠早早的來到了法醫實驗室,先給自己泡了一杯茶,再整理整理桌面,然後開始了一天的工作——看顯微鏡。

 
作為證物的血衣,已被裁出了幾塊,供江遠在顯微鏡下撿取花粉。

 
跟許多人想象的不一樣,刑科人面對證物的時候,往往並不以保存其原始形態為目標。常見的像是罪案現場的被單,枕巾等物,要檢測血液或者米青液的時候,就是粗暴的剪一塊出來,再泡到試劑裡,做進一步的測試。

 
另外,像是沾染了其他物質的紙張,也都是類似的處理方式。

 
有人或許對這種原始狀態的被破壞感到不安,但換一個角度想,許多證物在取證的時候,都不會取原始狀態的證物回來。

 
像是死過人的床單,就不見得要將整個床單給打包回來,將床上四件套全部打包回來更無必要,如果是刑科的技術員做事的話,最正常的方式就是剪一塊回來。

 
至於說是否會因此而漏掉證據,就看勘察人員的現場能力了。一般來講,但凡有點疑問的,都會多打包點東西回來,否則,就是剪一塊回來做證物即可。

 
當然,視案件的重要程度,打包回來的體量也會更大。

 
而像是入室盜竊,且案值不高的小案子,想多打包一點回來都不行,就算證物室不吭聲,原告也不樂意你因為幾千塊錢的案件,打包了他家一卡車的物件。

 
江遠一粒粒的撿著花粉。

 
花粉的大小區別很大,最小的花粉大約只有4微米的長度,最大的花粉的直徑有200微米,形態方面,有很多種屬的花粉是圓形帶刺的,也有鮑魚狀的,也有三角形狀的……

 
總的來說,如果只是Lv1級的法醫植物學技術,也能輕輕鬆鬆的將花粉區分出來,只是級別不夠的技術員,到了判斷具體的種屬的時候,會遇到許多的問題。

 
就案件來說,Lv1級的法醫植物學幾乎是不能提供直接線索的,最多隻能核對一下證據。或者,就是面對單一品種的花粉,縮小一下範圍。

 
Lv2級的法醫植物學家,辨別能力應該是大大增強的,但也需要不斷的查閱資料來核查。不用說,在這種原本就非常耗費時間的項目上,不斷的查閱資料,意味著進度條很可能卡的死死的。

 
到了Lv3,大部分的花粉都不需要查閱資料了,至少不需要大量的查閱資料了,這種情況下,實用性就大大增強了。

 
江遠現在的法醫植物學已經到了Lv4,很多花粉是看一眼就能認出品種來。而且,某些常見的花粉,他還能分辨出一些常見的觀賞性的亞科,放在懂行的眼裡,喊一聲佛號是不過分的。

 
所以,在同一間實驗室裡忙碌的京局法醫們,就發現江遠在不停的撿著花粉的同時,什麼參考資料都不需要的樣子,就在旁邊的筆記本上做著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