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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穩定糧價

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希望有人站出來反對,卻都不希望這個人是自己,趙括積威已久,內有諸位大臣支持,外有近三分之一的官員是趙括的死忠,還有十萬大軍和千萬萬萬百姓的擁護。

光憑他們這些人想要讓趙括和趙國文武大臣改變決定,無疑是蚍蜉撼樹。

最後只能在心中安慰自己,錢財乃身外之物,都是小事,以後還有機會。

即便他們心裡清楚,妥協一次之後,就只剩下一直妥協。

“這件事即刻通報全國,不得有誤。”趙括將文件翻到下一頁,繼續說道,“第十六條,平衡糧價。寡人慾在邯鄲、武陽、晉陽、九原、鄴城五地建立糧倉,用來儲存糧食,平衡糧價。”

“從明年一月一日起,新度量衡下,趙國境內糧價不得低於一百五十錢每石,不得高於兩百一十錢每石。也就是說,舊度量衡下,糧價不得低於二十五錢每石,不得高於三十五錢每石。”

糧價是必須平衡的,如果不能平衡糧價,名義上用來幫助農民的借貸最後必然會像青苗法一樣淪為剝削農民的助力。

表面上是兩分利息,實際上翻倍都有可能。

不設標準,凡有戶籍者皆可借貸,允許勞力償還,也是為了避免走青苗法的舊路。

至於還不上的,可以申請延期,延期之後依然還不上,那就留下來給朝廷幹活吧。

不過只要不是遇到災年,耕牛被偷了之類的,那點種子怎麼也還上了,遇到災年趙國自然會採取別的措施。

如果剛借的耕牛被偷了,而且沒有抓到小偷,你也沒辦法證明,那……只能自認倒黴,靠幹活償還吧。

即便是抓到小偷,租借者也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另外,明年一月一日起,各邊境關隘、城池嚴查過往商隊,禁止一粒糧食流出趙國,凡是私自將趙國的糧食販賣出境者,抄家起步。凡是從其他國家運送糧食入趙者,免除所有入關稅、入城稅。”趙括繼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