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顏笑語 作品
第240章 對許長生比爹媽還好(W字)
“《為了仙界眾生的利益,為了仙界的愛與和平,商會於今日推出‘專利局’,實行專利保障計劃》
計劃內容如下。
一、從此刻起,所有獨立研發的新產品,只要其研發者帶著該產品到商會任何一家店鋪都可以申請專利!
1、申請專利只需要繳納一塊極品靈石的費用。
2、專利局會立刻派遣專員前往對接,並驗證專利和產品的真偽,若是為真,你便可獲得該產品的專利。
3、獲得該專利後,任何人、任何勢力都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理由侵犯你的專利,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抄襲、彷制、販賣與你專利相關的產品等。
4、稍後,所有商會成員、專利局成員都將立下天道誓言,絕對不會貪墨任何人的專利、更不會因眼紅而在申請專利之前、申請專利的過程中、以及申請專利之後有任何不公平的舉動與動用任何不公平的手段。
二、申請專利之後,你的專利便受到專利局保護。
1、一旦你的專利受到侵犯,便可向專利局申請保障,專利局會在第一時間派遣人手查明此事,並予以處理。
侵犯他人專利者,輕則賠償相關損失,重則,有可能導致身死道消、甚至連累他人,導致被滅門!
一切視侵犯程度而定。
2、由於專利局需要人手、且需要維護各種專利的穩定等等,因此,每個註冊專利,在生產、製作相關產品並售出之後,我們都將收取百分之一的費用,作為專利局經費。
三、專利交易與授權規則。
因為專利的特殊性,我們提出了相應的轉讓和授權規則。
1、專利轉讓。
在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專利局在收取‘一塊仙晶’作為手續費後,可以變更專利所有人。
但是轉讓雙方在專利局的見證下轉讓時,必須都立下天道誓言,確保自己是自願、且沒有任何威脅對方強制轉讓的情況發生,因此,大家不用擔心安全問題。
至於轉讓的價格,由轉讓雙方自行決定。
2、專利授權。
除轉讓外,我方還提供了更為靈活的選擇。
專利授權。
既是指轉讓雙方在同樣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到專利局進行相應授權,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專利,並且使用方不算侵權。
同時,又分為兩種模式。
分別為普通授權與獨家授權。
普通授權可以授權給對個乙方,乙方都可以使用該專利。
獨家授權則只能授權給一家,不能再授權給第個乙方。
其價格同樣由雙方自行決定,也同樣必須立下天道誓言確保沒有強迫他人,否則不予授權,並且還會受到專利局的評判與制裁。
如此,是為了保護專利發明者!
四、為何要提出專利、專利局的理念?
1、為了仙界的芸芸眾生。
2、為了仙界的愛與和平。
3、為了仙界能夠儘快恢復和平與穩定。
4、為了讓仙界能有一個更良好的發展環境,大步向前!
前兩者這裡不做追朔。
從第3點開始。
和平與穩定,或許很多道友覺得,仙界不是挺和平麼?很穩定麼?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諸位請想想,為何我們專利局的規定會如此嚴格,無論是轉讓、授權,甚至是我們自己人都必須全部立下天道誓言,一定要公平公正公開?!
難道是我們閒來無事麼?
必然不是!
是因為,我們想要保證仙界的和平與穩定!
諸位想想,若是沒有這樣一條規定,那些專利發明者,若是沒有足夠的實力,他們能守得住麼?
只怕各種手段都會層出不窮的施加到他們身上吧?!
沒有專利局、沒有專利就不會發生此事?!
不,沒有,只會更慘!
至於第4點。
或許很多人都在疑惑,這與仙界的發展有什麼關係?
但事實上,有!
而且還是很大的關係。
在這之前,根本沒有專利一說,誰發明了一個好東西,如一種全新的丹藥,一旦公開、一旦開始售賣,不出三日,便會有無數同樣的丹藥出現在大大小小的商鋪櫃檯之上。
他們的利益,誰來保證?!
或許這是一個煉丹師嘔心瀝血、耗費無數時間、心血、財力、材料才煉製出來的新丹藥啊!
不到三日。
他甚至連成本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都沒賺回來,便有無數模彷、抄襲的丹藥被擺上了檯面,甚至比他自己所煉製的還要更好!
比他的成本更低···
到最後,他的丹藥反而賣不掉了。
那麼請問。
這種情況在之前少麼?
這種情況下,這位本來天賦異稟、是可造之材的煉丹師,之後還會研發新的丹藥嗎?
只怕有較大的幾率會心哀若死,再也不想去搞研究、發明了吧?
還發明新丹藥作甚?累死累活、投入無數,結果到最後連成本都收不回來,反倒是別人賺的盆滿缽盈···
何必呢?!
自己之後也抄其他人的丹藥不好麼?
不僅僅是丹藥、也不僅僅是煉丹師。
各行各業都是如此。
沒有專利、沒有專利局的保障,對於仙界眾生而言,有幾個,玩兒的過仙界的無數大勢力、商會???
說句不好聽的,在這之前,我們各大聖地、諸多大勢力,都可以肆無忌憚的把別人的發明拿來用。
同樣的產品,我們比你做的更好、成本比你做的更低、還有售後、有相關服務。
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們玩兒的過我們各大聖地?!
我想沒幾人有這種自信吧?
玩兒不過!
你們必然玩兒不過!
在這種情況之下,其實沒有專利局和專利的保護,我們反而能賺的更多,畢竟我們可以抄襲天下所有專利產品,且做的比你們更好,並靠著自己的名聲、人氣、服務等,來全方位的超越你們。
來擠死原創、發明者!
但我們依舊提出了專利局、提出了專利保障計劃。
為什麼?
是為了錢麼?
不!
我們是為了正義,為了仙界的愛與和平,為了仙界的發展。
因為只有保障了大家的專利、保證了大家所開發出來的新產品能夠帶來利益,這樣,大家才有心思、有情懷、有想法去繼續做研發!
仙界芸芸眾生何其多?
數也數不清!
只有大家都齊心協力、一起向前,一起努力、一起研發更多全新的、更好的丹藥、法寶、功法、陣法···
等等等等,仙界才會不斷向前,才會真正進入高速發展時期!
我知道。
或許很多人在專利局和專利施行之初會不理解,不明白。甚至反對我們、對我們惡語相向。
但我相信,在一段歲月之後,你們會明白的。
你們會感謝我們專利局。
感謝我們所做的一切!
因為,我們真的是為了整個仙界,為了保護所有發明者!
而如果你認為侵犯了你的利益,讓你無法再抄襲、無法再侵犯他人的專利,所以要反對,那我們只能說···
你的想法需要改變了。
侵犯他人,本就是錯誤之舉!
莫要冥頑不靈。
此致!
-----商會會長、專利局局長:道一。”
公告一出,許長生一聲令下,小優姐便將其幾乎推到了每個人的仙機上,想不看到都難!
商會成員已然心中有數,倒是沒什麼波動,只是立刻吩咐手下的人開始著手桌準備。
但凡有實力的勢力,都開始著重培養‘研發’部門,
其實一開始大家也都有研發部門。
但是都不怎麼重視。
因為仙界現在的各種東西都已經挺完善了,丹藥、功法、陣法、寶物、秘術···啥沒有啊?多的是,還有各種選擇!
最關鍵的是,除了功法和秘術這些可以保密的東西之外,其他任何商品都沒法保密啊!
你賣出去,人家自然有大老能拆解、能逆向研發。
費心費力搞出來,最後大概率也是平白做了他人的嫁衣。
在這種情況之下,還重視研發幹嘛?
自然是順其自然,有當然更好,沒有?也就沒有了,問題不大。
但是現在不同了。
有了專利局和專利保障計劃,研發出來的東西可都是自己的!就算自己不要,拿出去授權或是轉讓也可以搞到一大筆錢啊!
只要有錢就能換取資源,只要有資源就能提升自己···
就算天賦到頭了,境界難以提升,我特麼多買點神器和仙丹傍身,再來幾個超級陣盤帶在身上,不也能提升自己麼?!
難道還有人不會氪金不成?!
沒這麼蠢的人!
所以~~~
此刻,有能力的勢力,都將原本順其自然、不受重視的‘研發’放到了第一位。
雖然他們不是現代人,但是‘壟斷才是最賺錢’的生意這一點,還是明白的。
沒有研發能力的商家、勢力,則大多有些苦悶了。
但沒辦法。
這事兒他們也反抗不了,人家各大聖地都聯合聲明了,沒看就連紫霄聖地都轉發道一的公告了麼?
其他諸如佛門聖地、天劍閣、陰陽聖地、瑤池聖地等等也是一個不落。
就是天機樓和那個大家都不願意提及的聖地也表態了。
唯有無情聖地呂順天,暫時還沒轉發。
但重要麼?
九大聖地之中的八個!絕大部分的一流、二流勢力、商號,都在轉發,表態。
且幾乎所有商會會員都在轉發表示支持···
這些小商家能怎麼辦?
好在以前的東西還能賣,倒也不至於直接gg,還是可以繼續賣,繼續賺錢。
只是以後想賺的更多,可就難咯。
若是在一段歲月後還沒有新東西,或是拿不到別人的專利授權,等到越來越多更新、更好的產品面市,那麼等待自己的,就只有淘汰~
而與此同時,無情聖地。
呂順天的眉頭皺的很深。
“原來,這就是所謂的專利局,以及專利麼?”
“哼!”
“此事倒不是什麼大問題。”
“而且,既然你們這麼多聖地都同意了,便代表其中有利可圖!”
“為了仙界的愛與和平?為了正義?為了發展?我信你們才有鬼,必然是有利可圖。”
“好在對我無情聖地而言,這倒也算是一件好事。論研發能力,我無情聖地就算仍然在聖地中屬於墊底之流,卻也遠超其他勢力。”
計劃內容如下。
一、從此刻起,所有獨立研發的新產品,只要其研發者帶著該產品到商會任何一家店鋪都可以申請專利!
1、申請專利只需要繳納一塊極品靈石的費用。
2、專利局會立刻派遣專員前往對接,並驗證專利和產品的真偽,若是為真,你便可獲得該產品的專利。
3、獲得該專利後,任何人、任何勢力都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理由侵犯你的專利,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抄襲、彷制、販賣與你專利相關的產品等。
4、稍後,所有商會成員、專利局成員都將立下天道誓言,絕對不會貪墨任何人的專利、更不會因眼紅而在申請專利之前、申請專利的過程中、以及申請專利之後有任何不公平的舉動與動用任何不公平的手段。
二、申請專利之後,你的專利便受到專利局保護。
1、一旦你的專利受到侵犯,便可向專利局申請保障,專利局會在第一時間派遣人手查明此事,並予以處理。
侵犯他人專利者,輕則賠償相關損失,重則,有可能導致身死道消、甚至連累他人,導致被滅門!
一切視侵犯程度而定。
2、由於專利局需要人手、且需要維護各種專利的穩定等等,因此,每個註冊專利,在生產、製作相關產品並售出之後,我們都將收取百分之一的費用,作為專利局經費。
三、專利交易與授權規則。
因為專利的特殊性,我們提出了相應的轉讓和授權規則。
1、專利轉讓。
在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專利局在收取‘一塊仙晶’作為手續費後,可以變更專利所有人。
但是轉讓雙方在專利局的見證下轉讓時,必須都立下天道誓言,確保自己是自願、且沒有任何威脅對方強制轉讓的情況發生,因此,大家不用擔心安全問題。
至於轉讓的價格,由轉讓雙方自行決定。
2、專利授權。
除轉讓外,我方還提供了更為靈活的選擇。
專利授權。
既是指轉讓雙方在同樣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到專利局進行相應授權,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專利,並且使用方不算侵權。
同時,又分為兩種模式。
分別為普通授權與獨家授權。
普通授權可以授權給對個乙方,乙方都可以使用該專利。
獨家授權則只能授權給一家,不能再授權給第個乙方。
其價格同樣由雙方自行決定,也同樣必須立下天道誓言確保沒有強迫他人,否則不予授權,並且還會受到專利局的評判與制裁。
如此,是為了保護專利發明者!
四、為何要提出專利、專利局的理念?
1、為了仙界的芸芸眾生。
2、為了仙界的愛與和平。
3、為了仙界能夠儘快恢復和平與穩定。
4、為了讓仙界能有一個更良好的發展環境,大步向前!
前兩者這裡不做追朔。
從第3點開始。
和平與穩定,或許很多道友覺得,仙界不是挺和平麼?很穩定麼?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諸位請想想,為何我們專利局的規定會如此嚴格,無論是轉讓、授權,甚至是我們自己人都必須全部立下天道誓言,一定要公平公正公開?!
難道是我們閒來無事麼?
必然不是!
是因為,我們想要保證仙界的和平與穩定!
諸位想想,若是沒有這樣一條規定,那些專利發明者,若是沒有足夠的實力,他們能守得住麼?
只怕各種手段都會層出不窮的施加到他們身上吧?!
沒有專利局、沒有專利就不會發生此事?!
不,沒有,只會更慘!
至於第4點。
或許很多人都在疑惑,這與仙界的發展有什麼關係?
但事實上,有!
而且還是很大的關係。
在這之前,根本沒有專利一說,誰發明了一個好東西,如一種全新的丹藥,一旦公開、一旦開始售賣,不出三日,便會有無數同樣的丹藥出現在大大小小的商鋪櫃檯之上。
他們的利益,誰來保證?!
或許這是一個煉丹師嘔心瀝血、耗費無數時間、心血、財力、材料才煉製出來的新丹藥啊!
不到三日。
他甚至連成本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都沒賺回來,便有無數模彷、抄襲的丹藥被擺上了檯面,甚至比他自己所煉製的還要更好!
比他的成本更低···
到最後,他的丹藥反而賣不掉了。
那麼請問。
這種情況在之前少麼?
這種情況下,這位本來天賦異稟、是可造之材的煉丹師,之後還會研發新的丹藥嗎?
只怕有較大的幾率會心哀若死,再也不想去搞研究、發明了吧?
還發明新丹藥作甚?累死累活、投入無數,結果到最後連成本都收不回來,反倒是別人賺的盆滿缽盈···
何必呢?!
自己之後也抄其他人的丹藥不好麼?
不僅僅是丹藥、也不僅僅是煉丹師。
各行各業都是如此。
沒有專利、沒有專利局的保障,對於仙界眾生而言,有幾個,玩兒的過仙界的無數大勢力、商會???
說句不好聽的,在這之前,我們各大聖地、諸多大勢力,都可以肆無忌憚的把別人的發明拿來用。
同樣的產品,我們比你做的更好、成本比你做的更低、還有售後、有相關服務。
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們玩兒的過我們各大聖地?!
我想沒幾人有這種自信吧?
玩兒不過!
你們必然玩兒不過!
在這種情況之下,其實沒有專利局和專利的保護,我們反而能賺的更多,畢竟我們可以抄襲天下所有專利產品,且做的比你們更好,並靠著自己的名聲、人氣、服務等,來全方位的超越你們。
來擠死原創、發明者!
但我們依舊提出了專利局、提出了專利保障計劃。
為什麼?
是為了錢麼?
不!
我們是為了正義,為了仙界的愛與和平,為了仙界的發展。
因為只有保障了大家的專利、保證了大家所開發出來的新產品能夠帶來利益,這樣,大家才有心思、有情懷、有想法去繼續做研發!
仙界芸芸眾生何其多?
數也數不清!
只有大家都齊心協力、一起向前,一起努力、一起研發更多全新的、更好的丹藥、法寶、功法、陣法···
等等等等,仙界才會不斷向前,才會真正進入高速發展時期!
我知道。
或許很多人在專利局和專利施行之初會不理解,不明白。甚至反對我們、對我們惡語相向。
但我相信,在一段歲月之後,你們會明白的。
你們會感謝我們專利局。
感謝我們所做的一切!
因為,我們真的是為了整個仙界,為了保護所有發明者!
而如果你認為侵犯了你的利益,讓你無法再抄襲、無法再侵犯他人的專利,所以要反對,那我們只能說···
你的想法需要改變了。
侵犯他人,本就是錯誤之舉!
莫要冥頑不靈。
此致!
-----商會會長、專利局局長:道一。”
公告一出,許長生一聲令下,小優姐便將其幾乎推到了每個人的仙機上,想不看到都難!
商會成員已然心中有數,倒是沒什麼波動,只是立刻吩咐手下的人開始著手桌準備。
但凡有實力的勢力,都開始著重培養‘研發’部門,
其實一開始大家也都有研發部門。
但是都不怎麼重視。
因為仙界現在的各種東西都已經挺完善了,丹藥、功法、陣法、寶物、秘術···啥沒有啊?多的是,還有各種選擇!
最關鍵的是,除了功法和秘術這些可以保密的東西之外,其他任何商品都沒法保密啊!
你賣出去,人家自然有大老能拆解、能逆向研發。
費心費力搞出來,最後大概率也是平白做了他人的嫁衣。
在這種情況之下,還重視研發幹嘛?
自然是順其自然,有當然更好,沒有?也就沒有了,問題不大。
但是現在不同了。
有了專利局和專利保障計劃,研發出來的東西可都是自己的!就算自己不要,拿出去授權或是轉讓也可以搞到一大筆錢啊!
只要有錢就能換取資源,只要有資源就能提升自己···
就算天賦到頭了,境界難以提升,我特麼多買點神器和仙丹傍身,再來幾個超級陣盤帶在身上,不也能提升自己麼?!
難道還有人不會氪金不成?!
沒這麼蠢的人!
所以~~~
此刻,有能力的勢力,都將原本順其自然、不受重視的‘研發’放到了第一位。
雖然他們不是現代人,但是‘壟斷才是最賺錢’的生意這一點,還是明白的。
沒有研發能力的商家、勢力,則大多有些苦悶了。
但沒辦法。
這事兒他們也反抗不了,人家各大聖地都聯合聲明了,沒看就連紫霄聖地都轉發道一的公告了麼?
其他諸如佛門聖地、天劍閣、陰陽聖地、瑤池聖地等等也是一個不落。
就是天機樓和那個大家都不願意提及的聖地也表態了。
唯有無情聖地呂順天,暫時還沒轉發。
但重要麼?
九大聖地之中的八個!絕大部分的一流、二流勢力、商號,都在轉發,表態。
且幾乎所有商會會員都在轉發表示支持···
這些小商家能怎麼辦?
好在以前的東西還能賣,倒也不至於直接gg,還是可以繼續賣,繼續賺錢。
只是以後想賺的更多,可就難咯。
若是在一段歲月後還沒有新東西,或是拿不到別人的專利授權,等到越來越多更新、更好的產品面市,那麼等待自己的,就只有淘汰~
而與此同時,無情聖地。
呂順天的眉頭皺的很深。
“原來,這就是所謂的專利局,以及專利麼?”
“哼!”
“此事倒不是什麼大問題。”
“而且,既然你們這麼多聖地都同意了,便代表其中有利可圖!”
“為了仙界的愛與和平?為了正義?為了發展?我信你們才有鬼,必然是有利可圖。”
“好在對我無情聖地而言,這倒也算是一件好事。論研發能力,我無情聖地就算仍然在聖地中屬於墊底之流,卻也遠超其他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