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照大旗 作品

第二十七章 百死不悔,法不容情

    咚!

    伴隨最後一道鼓聲落下,縣衙公堂外頭,已經聚集了大批百姓,探頭探腦朝著裡面張望。

    可惜卻被一副山水朝陽圖的照壁,擋住了所有視線。

    “有人擊鼓了!”

    “這鼓都不知多久沒人敲了,哪個這麼大膽?”

    “多半是外地人來了,咱運城有青天,直接遞交訴狀就行了,不至於敲鼓。”

    “不管有沒有冤情,敲了進去就得先挨脊杖,這誰受得了啊”

    “即是擊鼓鳴冤,我等也有權進去觀望,爾等為何聚集在此?”有書生擠過人群,大大方方走進了公堂,一旁衙役也並未阻攔。

    “成弘乃是學府儒生,聽他的沒錯。”

    一眾百姓轟然擠入公堂之內,在紅線之外停了下來。

    不是所有案件都會在公堂之上審理,而能夠上了公堂的案件.....大都不會禁止平民百姓觀看。

    這是為了減少徇私枉法,本身也是一種監督機制,這也是縣衙公堂設立在大門口的原因之一。

    只不過許多百姓畏懼縣衙,往日即便有案件審理,又有幾人敢作死進去查看?

    沒這空閒不說,去看一眼可能還會惹上麻煩,正常情況沒幾人會去看公堂審案。

    可擊鼓鳴冤就不同了,一般都是有大冤屈。

    而且這種大多不是本地人的案子,看幾眼也不會惹到本地鄉紳,麻煩少了很多。

    公堂之內,兩名捕役帶著一位婦人和女童走了進來。

    那婦人年約二十四五,衣衫襤褸,臉上帶傷,眉目悲慼。

    腳下還有一位年僅五、六歲的女童,眼中含淚,怯生生地躲在身後,拉扯著婦人破爛的褲腿。

    “堂下何人,欲告何事?”

    砰!

    婦人拉著女童,重重跪在地上,磕頭不止。

    “請知縣老爺做主!”

    “本官並非運城知縣,乃是本地總捕頭,你有何冤屈,儘管說來便是。”

    婦人聞言猛地抬起頭,兩行淚水在她髒兮兮的臉龐落下,留下兩道白痕。

    “可是運城青天,鐵總捕頭在上?”

    鐵棠擺了擺手:“青天不敢當,不過運城總捕頭,的確是鐵某。”

    “民婦孟穎兒,乃是幽縣鳳泉鄉,楊家村人士。

    因幽縣官官相護,民婦狀告無門,聽聞運城有位青天大老爺,特此趕來擊鼓鳴冤。”

    “你欲告何人?”

    孟穎兒垂淚:“幽縣楊家村裡正,以及村霸楊正業。”

    里正,相當於村長,也算官,但不入九品十八級,屬於流外編制。

    鐵棠沉默片刻,輕聲說了二句。

    “也就是民告民了!”

    “你可知....若是所告不實,當反受其罪?”

    “民婦讀過幾年蒙學,曉得這些。”

    “好!”

    鐵棠一拍驚堂木:“以民告民,當先受脊杖十下,你可考慮清楚了,是否真要告狀?

    若是就此撤訴,本官可以當作什麼都沒有發生。”

    “只要能為我家良人討個公道,民婦百死不悔!”

    說完孟穎兒不停叩首,公堂之下已然出現斑斑血跡,猶如雪中之梅綻放。

    “嗚嗚~哇”看到自己孃親鮮血淋漓,旁邊的女童嚇得大哭,蹲坐在地,茫然無措。

    “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