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離青青 作品
第166章 不道歉就起訴
“你說何婉清同志勾引你表妹夫,害的你表妹夫要跟表妹分手,有什麼證據嗎?”
進了派出所,蔡明華總算是老實了些。
可她素來驕橫慣了,聽派出所的人這麼問,白眼一翻。
“我表妹夫就是認識了她,才開始冷落我表妹,前陣子直接提出了分手,不是她還能是誰?”
派出所的人面面相覷。
這都是什麼神邏輯,純屬有病。
“那就是沒證據了?”
何婉清冷冷地道:“警察同志,蔡明華老師沒有任何證據,就當著那麼多人的面,對我造謠汙衊,人身攻擊,對我的精神造成極大損害,我要求她對我做出補償。”
派出所的警察也極為厭惡她。
眼睛長在頭頂上,連正眼看別人都不屑,不可一世的神氣,真的讓人看著就來氣。
“你想讓她怎麼補償?”
“很簡單,我要讓她學校早操前,在學校廣播裡給我鄭重道歉,連續一週。”
蔡明華一聽就炸了。
在學校廣播道歉,那不光是整個學校的師生,連雙水公社只怕都聽得一清二楚。
那她的臉可往哪裡擱。
“何婉清,你欺人太甚,竟然想讓我在眾人面前名聲掃地,你怎麼這麼惡毒?”
“我惡毒?那造謠別人作風不正,沒有證據就紅口白牙地汙衊人就不惡毒?”
何婉清冷冷地瞧著她。
“你道不道歉?”
蔡明華狠狠啐了一口。
“做夢!我死也不道歉!”
何婉清重重哼了聲。
“很好!我明天就去找法院起訴你,你造謠生事,毀壞我的名譽,這些派出所的報警記錄就是證據,所有在場的警察都能為我作證,到時候法院的傳票會直接送到公社小學,準備到時候應訴吧。”
這個年代,刑法還沒有關於誹謗罪,就算是在派出所報了案,也只有個報警記錄,根本不會立案調查,就是進行調節。
可有了法院參與就不一樣了。
法院會根據蔡明華的行為,找出對應的法律條款,就算是無法起訴,光是一封法院出具的信函,就能對她形成震懾。
進了派出所,蔡明華總算是老實了些。
可她素來驕橫慣了,聽派出所的人這麼問,白眼一翻。
“我表妹夫就是認識了她,才開始冷落我表妹,前陣子直接提出了分手,不是她還能是誰?”
派出所的人面面相覷。
這都是什麼神邏輯,純屬有病。
“那就是沒證據了?”
何婉清冷冷地道:“警察同志,蔡明華老師沒有任何證據,就當著那麼多人的面,對我造謠汙衊,人身攻擊,對我的精神造成極大損害,我要求她對我做出補償。”
派出所的警察也極為厭惡她。
眼睛長在頭頂上,連正眼看別人都不屑,不可一世的神氣,真的讓人看著就來氣。
“你想讓她怎麼補償?”
“很簡單,我要讓她學校早操前,在學校廣播裡給我鄭重道歉,連續一週。”
蔡明華一聽就炸了。
在學校廣播道歉,那不光是整個學校的師生,連雙水公社只怕都聽得一清二楚。
那她的臉可往哪裡擱。
“何婉清,你欺人太甚,竟然想讓我在眾人面前名聲掃地,你怎麼這麼惡毒?”
“我惡毒?那造謠別人作風不正,沒有證據就紅口白牙地汙衊人就不惡毒?”
何婉清冷冷地瞧著她。
“你道不道歉?”
蔡明華狠狠啐了一口。
“做夢!我死也不道歉!”
何婉清重重哼了聲。
“很好!我明天就去找法院起訴你,你造謠生事,毀壞我的名譽,這些派出所的報警記錄就是證據,所有在場的警察都能為我作證,到時候法院的傳票會直接送到公社小學,準備到時候應訴吧。”
這個年代,刑法還沒有關於誹謗罪,就算是在派出所報了案,也只有個報警記錄,根本不會立案調查,就是進行調節。
可有了法院參與就不一樣了。
法院會根據蔡明華的行為,找出對應的法律條款,就算是無法起訴,光是一封法院出具的信函,就能對她形成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