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豆 作品
第51章 第51章春秋卷
第二場試論一道,判語五條,詔、誥、章、表各一道。
論,論時策、論歷史、論綱常皆有可能,主要還是寫文章。
判,即判案,寫判詞,考察學子《大慶律》熟悉程度,看其是否公正明義。
其餘幾道題則類似寫公文,有規定格式,只要練習過,難度不大。
項當中,最重要當屬判。士子唯有諳熟律令,方具備入仕為官基本條件。
考官判讀第二場卷子時,亦是優先看判詞。
故此,裴少淮先看了五道判題,前四道是承襲、產業、失手傷人、避不交稅糧等題目,裴少淮皆很快找到了應律法,有了打算。唯獨最一道“姻緣案”,出得有些刁鑽,裴少淮細讀了好幾遍。
此姻緣案也可稱之為『逼』婚事。案例中寫道,袁娘及笄,與鄰村何大郎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交換了生辰八字立了紅帖,由此訂下了婚約。誰曾料想,何家靠一紙紅帖拴住袁娘以,竟遲遲不行六禮、迎娶袁娘入門,多次問也不予以答覆。過了十年之久,袁娘年已二十五,本村有孫二郎上門求娶,袁娘不願再蹉跎歲月,遂嫁與孫二郎為妻,已有夫妻之實。
個時候,何大郎不肯了,一紙狀書把孫二郎、袁娘夫『婦』告到衙府,請官老爺為其討回公道,把袁娘判他當妻子。
問考生應當如何判案。
題目所列即為全部事實,考生不可另外再加條件。
裴少淮心想,按《大慶律》所言,只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何、袁之間婚約便成立,麼看,袁娘行徑確實是毀約。可若是判袁娘有錯,讓她再何大郎為妻,不免太古板生硬、不近人了。
十年,那可是女子年華正茂十年。
何大郎竟硬生生憑著一紙婚約釣了一個女孩子十年,簡直是小人行徑,竟還有臉訴狀官府,讓官老爺把袁娘判他。
何等無恥。
豈不是把袁娘當作一個物件來看?
裴少淮認為,錯應當何大郎,宣判袁娘、孫二郎夫妻存續。
可難就難,裴少淮回想《大慶律》裡條條款款,愣是沒能找到適一條,個案件屬實是“鑽了空子”。
裴少淮忽然想到,興許張侍郎就是為了考空子呢?既然是考空子,怎麼可能找到適條款?
段夫子曾言:“斷案,既要嚴肅法說理,也要守住道義底線,法與道並不悖。”
裴少淮有了打算,開始打草稿。
判詞也講究一定格式,要詳細分析斷案過程,為何要麼判,說明緣由,最末一句結語才會宣判結果。
且需要講究語言文辭之美。
裴少淮寫道:“……何大郎十年間未以聘禮娶,桃有華之盛者豈能長久待之?約而不娶紅箋豈非一紙空言?想來何大郎袁娘也並非出自真……且孫袁二人已為夫妻,雙燕繞樑同一心,何大郎嫉妒則狀告更是無……”
最判孫二郎、袁娘存續夫妻之實,袁娘失約一事告誡,就此罷了。
……
裴少淮順利完成第二場、第場考試,考試中他大部分時間精簡文字,力求最精煉句子把自己意思表述出來。
因為謄錄生知曉考官基本以第一場文章來分高低,第二第場卷子不過是作參考而已,他謄錄文章時,文章寫得又臭又長,則會偷工減料,你省去幾句幾段。
裴少淮寫得短而精煉,能夠避免此類況生。
……
考生已悉數離開貢院,諸位考官迎來最忙碌時候。
他需要半月之內批改完上萬名考生卷子,並非易事,可以說,一場鄉試下來,主副考官、同考官比考生還要更累一些。
期間,還要謄錄、讀,留考官時間不足十日。
因謄錄生硃筆抄卷,故此,送到考官房裡卷子稱之為“硃卷”,彌封原卷則稱為“墨卷”,墨卷要等最填榜時,才會拆封。
諸位考生本經各有不同,是他卷子會被分到不同房內批改,裴少淮卷子經過謄錄,列為春秋卷,已送至同考官處。
十八個房間,十八個同考官,因《春秋》最難,以《春秋》為本經考生最少,十八房中唯有兩房是專門批改春秋卷。
十八位同考官之間是帶有競爭系,若他舉薦上去卷子,能被主考官點為榜首、經魁,他則會沾光受到封賞,得一份榮譽。
夜黑燈稀,十八房仍舊燈火通明。
考官帶著兩位大總裁房內點燈夜戰,他負責春秋卷批改,每讀一卷,或是舉卷,或是落卷,皆要卷子上批註好緣由。
考官忽舉著一份硃卷站了起來,十分興奮兩位大總裁道:“此文入理精深,鑄詞雄偉,氣勢恢恢浩浩如水流貫,乃是才氣魄之絕大者,當舉!”
又道:“今年鄉試,咱房內或可以奪得籌矣。”
論,論時策、論歷史、論綱常皆有可能,主要還是寫文章。
判,即判案,寫判詞,考察學子《大慶律》熟悉程度,看其是否公正明義。
其餘幾道題則類似寫公文,有規定格式,只要練習過,難度不大。
項當中,最重要當屬判。士子唯有諳熟律令,方具備入仕為官基本條件。
考官判讀第二場卷子時,亦是優先看判詞。
故此,裴少淮先看了五道判題,前四道是承襲、產業、失手傷人、避不交稅糧等題目,裴少淮皆很快找到了應律法,有了打算。唯獨最一道“姻緣案”,出得有些刁鑽,裴少淮細讀了好幾遍。
此姻緣案也可稱之為『逼』婚事。案例中寫道,袁娘及笄,與鄰村何大郎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交換了生辰八字立了紅帖,由此訂下了婚約。誰曾料想,何家靠一紙紅帖拴住袁娘以,竟遲遲不行六禮、迎娶袁娘入門,多次問也不予以答覆。過了十年之久,袁娘年已二十五,本村有孫二郎上門求娶,袁娘不願再蹉跎歲月,遂嫁與孫二郎為妻,已有夫妻之實。
個時候,何大郎不肯了,一紙狀書把孫二郎、袁娘夫『婦』告到衙府,請官老爺為其討回公道,把袁娘判他當妻子。
問考生應當如何判案。
題目所列即為全部事實,考生不可另外再加條件。
裴少淮心想,按《大慶律》所言,只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何、袁之間婚約便成立,麼看,袁娘行徑確實是毀約。可若是判袁娘有錯,讓她再何大郎為妻,不免太古板生硬、不近人了。
十年,那可是女子年華正茂十年。
何大郎竟硬生生憑著一紙婚約釣了一個女孩子十年,簡直是小人行徑,竟還有臉訴狀官府,讓官老爺把袁娘判他。
何等無恥。
豈不是把袁娘當作一個物件來看?
裴少淮認為,錯應當何大郎,宣判袁娘、孫二郎夫妻存續。
可難就難,裴少淮回想《大慶律》裡條條款款,愣是沒能找到適一條,個案件屬實是“鑽了空子”。
裴少淮忽然想到,興許張侍郎就是為了考空子呢?既然是考空子,怎麼可能找到適條款?
段夫子曾言:“斷案,既要嚴肅法說理,也要守住道義底線,法與道並不悖。”
裴少淮有了打算,開始打草稿。
判詞也講究一定格式,要詳細分析斷案過程,為何要麼判,說明緣由,最末一句結語才會宣判結果。
且需要講究語言文辭之美。
裴少淮寫道:“……何大郎十年間未以聘禮娶,桃有華之盛者豈能長久待之?約而不娶紅箋豈非一紙空言?想來何大郎袁娘也並非出自真……且孫袁二人已為夫妻,雙燕繞樑同一心,何大郎嫉妒則狀告更是無……”
最判孫二郎、袁娘存續夫妻之實,袁娘失約一事告誡,就此罷了。
……
裴少淮順利完成第二場、第場考試,考試中他大部分時間精簡文字,力求最精煉句子把自己意思表述出來。
因為謄錄生知曉考官基本以第一場文章來分高低,第二第場卷子不過是作參考而已,他謄錄文章時,文章寫得又臭又長,則會偷工減料,你省去幾句幾段。
裴少淮寫得短而精煉,能夠避免此類況生。
……
考生已悉數離開貢院,諸位考官迎來最忙碌時候。
他需要半月之內批改完上萬名考生卷子,並非易事,可以說,一場鄉試下來,主副考官、同考官比考生還要更累一些。
期間,還要謄錄、讀,留考官時間不足十日。
因謄錄生硃筆抄卷,故此,送到考官房裡卷子稱之為“硃卷”,彌封原卷則稱為“墨卷”,墨卷要等最填榜時,才會拆封。
諸位考生本經各有不同,是他卷子會被分到不同房內批改,裴少淮卷子經過謄錄,列為春秋卷,已送至同考官處。
十八個房間,十八個同考官,因《春秋》最難,以《春秋》為本經考生最少,十八房中唯有兩房是專門批改春秋卷。
十八位同考官之間是帶有競爭系,若他舉薦上去卷子,能被主考官點為榜首、經魁,他則會沾光受到封賞,得一份榮譽。
夜黑燈稀,十八房仍舊燈火通明。
考官帶著兩位大總裁房內點燈夜戰,他負責春秋卷批改,每讀一卷,或是舉卷,或是落卷,皆要卷子上批註好緣由。
考官忽舉著一份硃卷站了起來,十分興奮兩位大總裁道:“此文入理精深,鑄詞雄偉,氣勢恢恢浩浩如水流貫,乃是才氣魄之絕大者,當舉!”
又道:“今年鄉試,咱房內或可以奪得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