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 作品

第四百九十章 合資對象

    “一分廠合資?”

    宋援朝一愣,可同時轉念一想這個辦法倒也不錯,雖然一分廠屬於南都,是南都的下屬企業,可一直以來一分廠都是獨立核算的,而且自宋援朝到南都之前總廠那邊對一分廠基本都是放任不管,如果不是因為掛了個上級單位的名號,當初一分廠連工資都發不出來的時候總廠只能從自己利潤裡拿出部分補貼一分廠,而且這個補貼讓總廠上下很是不滿,有不少職工幹部私下都說假如沒有一分廠的話,這些補貼換成福利的話足夠讓全廠上下過個好年了。

    從這點就能看出一分廠之前在總廠的地位是多麼尷尬,就連宋援朝後來接管一分廠後,一分廠雖然有了起色,可總廠對於一分廠依舊沒有什麼太多看法,充其量一分廠在總廠的地位僅僅只是一個編制內的存在罷了。

    而一分廠的幹部職工中,大部分對於南都的歸屬感也不強,這也是當初宋援朝剛去一分廠,一分廠上下對宋援朝的到來不以為然,甚至有著強烈牴觸情緒的緣故。

    而現在,林道遠突然提到了把一分廠從南都剝離出來,用一分廠作為基礎單獨進行合資,這個想法無論從理論還是實際來看都是不錯的一招。

    先不去說一分廠和南都總廠的那些關係,僅僅從實際來看,如果一分廠能單獨合資,那麼未來一分廠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就和南都沒什麼瓜葛了,宋援朝也能通過一分廠來施展拳腳,做一些他一直想做卻目前受限於總廠卻做不了的事。

    “我覺得這個建議不錯,在之前我也考慮過這個辦法,只是擔心南都那邊會有反對意見……。”

    “如果確定合資,南都那邊的想法沒必要去考慮,這是上級行政命令,他們必須執行!”林道遠很有威嚴地說了這麼一句話,接著又道:“不過具體怎麼合資,合資後資本所佔的比例等等,這些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按照目前的政策,外資在合資企業中所佔的比例最多不能超過49%,而剩餘的51%必須屬於國有,這點你應該清楚。”

    “這個我明白,不過爸爸,這個51%最終是歸屬於誰的?有沒有具體規定?”宋援朝問。

    林道遠想了想道:“南都作為一分廠上級單位,在一分廠合資後肯定要佔據一定比例的股份,51%是不可能的,也許是20%,又或者稍多些,至於其他部分以地方財政持股,並參與實際經營。”

    宋援朝對此表示理解,地方財政持股在改革開放開始之後是一個慣例,直到後來國資委成立後,這些職權才劃歸於國資委。

    而目前這樣做法是比較通常的,而且也有先例,林道遠用這個模式並不算開創。

    “那麼按照規定,國資一方擔任合資企業的董事長?由外資方擔任總經理?那麼董事會和管理層職權又是怎麼劃分的?”宋援朝問了一個自己比較關心的問題。

    林道遠笑道:“這八字還沒一撇呢就考慮這麼多?”

    “爸,這怎麼叫就考慮這麼多?這都是必須要考慮的,不僅牽涉到雙方股本和權力,還關係到企業未來經營權在誰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