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 作品

第二百二十八章 股東會

    秦正國趕到,宋援朝的幾個小夥伴們全齊了,這次是所有人聚齊的第一次見面,分別了這麼久再見大家心裡都很高興。

    當天晚上宋援朝做東,特意去了歐愛民那邊好好吃了一頓生猛海鮮,這頓海鮮吃的大夥都讚歎不已,海鮮新鮮暫且不說,個頭也遠不是後世能比的,光是一斤多重的海蟹一人一個,還有鮑魚、石斑、大黃魚林林種種,就著酒水吃的是暢快淋漓。

    這頓飯歐愛民原本說要請,但宋援朝依舊堅持付了錢,只不過在歐愛民的堅持下只收了個成本費而已。

    吃晚海鮮大餐,大家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等到第二天也就是八月二十四日這天,吃完早飯後,齊聚在二樓的會議室裡。

    盛華公司,這個公司最初只是宋援朝提議成立的一家公司名稱,但在當時成立公司是根本不可能的,所謂的公司也僅僅只是在紙面上,由宋援朝、李大琪、秦正國和顧傑四個人簽署了一份私下的協議,把這件事給確定了下來。

    但在如今,盛華公司已經是實實在在的了,秦正國去了香江後正式完成了公司的註冊,並且因為應彩霞的加入,公司的股東也由原來的四人增加到了五人,相互之間的股份也進行了調整。

    目前香江盛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結構由最初宋援朝佔55%,其餘三人各佔15%進行了改變,正式註冊後的香江盛華公司股份宋援朝55%的股權調整為45%,李大琪和顧傑的股份由15%調整為12%,應彩霞的股份比例為10%,剩餘的21%為秦正國擁有。

    這樣的股份分配比例雖然從表面看是宋援朝失去了絕對控股權,但他並沒有在乎這些,並且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的調整,同時也考慮到了秦正國和應彩霞的因素,從而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畢竟秦正國一個人在香江,他作為香江盛華的實際負責人由原來的股份比例增加是理所當然的,也屬於管理股的部分。至於應彩霞,原本宋援朝是打算給她的比例同李大琪、顧傑相等,但卻被應彩霞拒絕了。

    在應彩霞看來,自己作為一個後來者,眼下的生活已比原來好了不知道多少,而宋援朝卻還要給她股份,這讓應彩霞很是意外,她覺得自己完全不能和李大琪、顧傑他們比,這個股份不應該拿。

    但最終應彩霞還是被宋援朝給說服了,一來應彩霞不是外人,她是宋援朝、林燕和秦正國的知青戰友,多年在一起的經歷相互之間早就比親人還親了,而且讓應彩霞來羊城也是宋援朝的決定,在秦正國去了香江後,羊城這邊除去顧傑外,應彩霞同樣挑起了很重的擔子,在創業初始,對於自己的夥伴宋援朝可不會像資本家那樣斤斤計較,無論於私慾公,這個股份必須得給。

    擰不過宋援朝還有秦正國等人的好意,最終應彩霞勉強接受了這個股份,但她死活不肯接受和李大琪、顧傑兩人相同的比例,最後在大家勸說下才接受了這10%。

    宋援朝坐在正位,他的左手邊坐著的是林燕,林燕不是什麼外人,她雖然不是盛華公司的內部人員,可她卻是宋援朝的未婚妻,用通俗的話來講就是“老闆娘”。

    對於宋援朝的生意,林燕之前倒是知曉一二,但最初她是反對宋援朝做生意的,道理很簡單因為當時一提到做生意著三個字,人們想到的就是“投機倒把”,這是一個貶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