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小胖A 作品

第三百五十六章 跟風模仿

實際上,漫畫已如流水線一半生產。有人編設定、有人寫劇情、有人畫分鏡、有人畫臉、有人畫肌肉、有人畫背景、有人上色。

整個漫畫創作被分拆成一個個流程,這麼一來,一旦某個漫畫走紅了,就可以乘熱打鐵,將其運營成穩定的金礦。

而隨著其商業模式的成熟,餘浪出版公司,一口氣孵化出十多部連載的漫畫,每部銷量幾萬至十多萬,本本都是賺錢利器。一年下來,餘浪公司能銷售超五千萬本漫畫。即使每本七塊錢,一年銷售額也是3.5億港幣。

如此一來,汪餘浪認為自己的比金庸更強,金庸幾十年慘淡經營,才不過搞出了一個明報。但比金庸年輕,但不到三十歲,已是年賺幾千萬的大老闆。論收入,已然跟金庸平起平坐。

而現在神火出版社,推出了《鬥破蒼穹》漫畫新作之後,立馬就吸引了餘浪國際出版公司的注意。

“老闆,這是神火出版社新出的《鬥破蒼穹》。”

餘浪國際公司一名漫畫助手,咬牙切齒的說道:

“我們上門求改編權,100萬天價,都沒買到,就知道那個劉森盯上了漫畫市場。而且,上管小寶之前還放出假消息說,跟神火出版社股東鬧的不愉快,想要離開神火出版社,加入我們公司!恐怕,這是上管老賊放出的煙霧彈,專門麻痺我們!”

100萬元購買漫畫改編權,肯定是天價了。現在的行情之下,金庸的武俠小說漫畫改編授權,也不超過百萬。

當然,汪餘浪一開始找過金庸購買授權,但卻遭到輕蔑對待。畢竟,金庸好歹是文化人,覺得小學生汪餘浪,不配改編其作品。

當然了,後來隨著香江漫畫市場發展的越來越好,包括金庸在內的武俠名家,也陸續把版權授權給各大漫畫公司。

黃餘浪翻了翻《鬥破蒼穹》後,悶悶不樂說道:

“早知道,我們花錢買下聖火出版社!”

以黃餘浪的眼力,自然看出了《鬥破蒼穹》畫風別樹一幟,跟這個年代大部分的漫畫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