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郡 作品

第109章 扳倒賀多的證據

    在我最後一次出獄後,我記得應該是2003年,小軒又回來一次。那時候我已經不再做那些打打殺殺的事,開始學著做正經的生意。

    他那次回來的時間非常巧,以至於讓我懷疑他可能一直都在中江,暗中關注著我的生活,只是因為什麼原因不出來與我見面。他回來的那天正好是我丈母孃出殯的頭一天晚上。

    我的丈母孃叫馬銀花,就是那個在我20歲時把我親手送進監獄的人。在她把我送進監獄四年後,她又親自把我領進她們家做了入贅的女婿。

    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我的老婆杜小妹。那天馬銀花抓到我和小妹在一起時,小妹確實是嚇壞了,那一年她才16歲。她媽媽在家裡一貫都是個強勢的女人,任何人只要是犯了錯或者惹得她不高興,不是打就是罵,我那個窩囊廢的丈母爹在家裡就是個擺設。

    小妹是喜歡我的,我們是真心相愛。雖然我被抓進了監獄,但小妹心裡一直喜歡我。她不敢和她媽媽吵架,她跟她來軟的,不和她說話。從我被抓進去那天起,小妹便不再和她媽媽說話。

    馬銀花使出了渾身解數,罵她、打她、餓她,苦口婆心的勸,聲淚俱下的哭,歇斯底里的鬧,這些招數統統不管用。小妹該吃飯吃飯,該幹活幹活,該睡覺睡覺。和所有的人都有說有笑,但就是不和媽媽說話。

    四年後我從監獄裡出來。小妹給他媽媽說了第一句話:

    “媽,我要嫁給姚慶哥。”

    馬銀花聽了閨女的話,一句話都沒說,轉身出了家門。她到大街上找到我,擰著我的耳朵回了她家,一個月後我就和小妹舉行了婚禮。

    後來馬銀花又把我送進監獄一次。他到警察局舉報我,說我組織賣淫。這一次我又蹲了三年。

    雖然馬銀花兩次把我送進監獄,但我不恨她,我知道她是對的。她就是這麼個人,沒文化,敢說敢做,直心腸,不計後果。我把那些女孩子找來,給她們提供場所,滿足男人的慾望,利用他們掙錢,我這樣做不僅是害了那些女孩子,而且還害了那些男人,害了他們的家庭。

    馬銀花死的前兩年都是在病床上度過的,腦溢血造成了偏癱,起不了床,吃喝拉撒都在床上。他的丈夫早就去世了,其他的孩子都不常來,每天都是我和小妹侍候她。那兩年她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

    “我這輩子做的最正確的一件事,就是擰著姚慶的耳朵回了家。”

    忙完丈母孃出殯的事,我和小軒聊過一次,那也是我最後一次和他說話。那天我們在家裡喝酒聊天,兩個人喝的都挺多。

    “小軒,你就不要走了,我們都已經老了,該過點安穩日子啦。”

    “不行呀慶哥,身不由已。”他還是那副沉默寡言的樣子。

    “那你要注意安全,別太拼命了。”

    “對了慶哥,當年爺爺和奶奶的葬禮,都是馬大娘幫著張羅的。”

    “哦,這事兒我倒是沒聽她說過。”

    “所以這次馬大娘走,我一定要回來送送她。”

    “你是怎麼知道她走的?”

    “這你就別問了,辦法有的是。”

    “你到底在哪個城市生活?”

    “我不是給你說過嗎,哪兒有任務就去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