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郡 作品

第34章 重啟車禍案調查

    田珊和qq暱稱“白雲遮住了藍天的臉”提供的信息使本來陷入困境的案件偵破工作又有了新的方向。東城分局刑偵大隊的會議室內,何曉惠正在召集專案組成員開會。

    大屏幕上列出了四條重要線索:

    孟離家出走原因:殺人放火+卑鄙的經營手段;

    安勇的人知道一直知道孟的行蹤,卻沒聯繫他;

    安勇的律師在孟生前見過他,郜永豐?未籤的文件?已籤的文件?

    田珊與“白雲遮住了藍天的臉”均指證安勇的人殺害了孟,但都沒有證據;

    “我總結了一下,田珊和白雲遮住了藍天的臉提供的與案件有關信息大致是這幾條,大家想想是不是還有遺漏的?”何曉惠操作著電腦說。

    “還有孟元明的那個包。”蘇樂補充道。

    “對,包裡有一臺筆記本電腦,開機密碼田珊知道,裡面有一些加密的文件,已經送給技術去解密,暫時還不知裡面有什麼內容。另外在包裡還找到了一本相冊、一張銀行卡和孟元明的身份證。”何曉惠看了大家一圈繼續說:

    “接下來大家討論討論下一步如何行動。”

    “安勇的人為何要殺害孟元明?”丁一然問。

    這個問題拋出來以後,大家都默不作聲的看著大屏幕,許久沒有人回答。

    “孟元明知道他們殺人放火的證據或知道他們的卑鄙手段?”張鵬飛突然說。

    “可孟元明已經離開安勇15年,這些年都沒有動他,偏偏要現在殺他嗎?”鄧如說。

    “難道是因為文件?”蘇樂問。

    “關於文件的事,我後來又向田珊仔細核實過,孟元明的原話是:‘他們叫我籤一份文件,我沒有籤。我把另外一份簽好的文件給了律師。’。”丁一然補充說。

    “如何是因為文件的話,是因為未簽訂文件呢?還是因為已籤的文件呢?”何曉惠問。

    “這兩個文件也許並不衝突,會不會是一個問題的兩種結果?”蘇樂說。

    “那會是什麼問題呢?”丁一然問。

    “根據對故意殺人罪犯罪動機的統計結果,以下六種犯罪的動機佔絕大多數,分別是謀財、復仇、情慾、遺棄、迷信和鬥毆。迷信和鬥毆本案基本可以排除,遺棄指推卸某種責任,本案也可以排除。那麼剩下來的就只有謀財、復仇和情慾三種。”蘇樂說。

    “一個離家15年開水餃館的人,能有多少錢?能叫安勇的人看在眼裡?”張鵬飛說。

    “仇殺的可能性也不大,15年的時間應該能化解很多的仇恨。”鄧如說。

    “情殺倒是有可能。田珊說孟元明和賀芳雖結婚但未同房,而且孟元明又和田珊有了孩子。”丁一然說。

    “安勇的人知道孟元明開水餃館,目前還不好判斷安勇的人是否知道他和田珊的關係,也無法判斷安勇的人是否知道孩子是孟元明的。”何曉惠說。

    “孩子的事,我覺得知道的可能性不大。”張鵬飛說。

    “如果是情殺的話,那兩份文件會是什麼呢?”蘇樂問。

    “離婚協議書?”丁一然說

    “15年都沒有離婚,為什麼現在要籤離婚協議書?還有離婚協議書是未籤的文件呢?還是已籤的文件?”蘇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