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關鈦金 作品

第四百零六章 朱朗上岸暗訪移民村

    “爹爹...你什麼意思,什麼蠢到家了,那可是陸胖的瘦馬...據說這個瘦馬,是陸胖花了三千兩白銀買到手的,邵文華想要,陸胖都沒有捨得,現在陸胖一定是準備獻給太平郡王殿下,要是殿下收了,那就失去了公允了。”

    劉璉有些著急的看著劉伯溫。

    只是這個時候,劉伯溫卻嗤笑一聲:“你也是蠢到家了...要知道陸胖此舉無疑是找死,別人可能都會喜歡瘦馬,但是太平郡王卻不會一樣。

    你看看王妃徐妙雲,在看看次妃丁夢瑤,個個都是大足,瘦馬除了那一個瘦字,更是體現在小足之上,這個小足就是太平郡王最忌諱的東西。”

    “小足很好呀...!”劉璉看著劉伯溫道:“小足全地改變了女子的風采和步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而正是這種“可憐的感覺”,正是女子最美的形態,很多士大夫都喜歡。

    蘇軾《菩薩蠻·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曹元寵在一首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

    “所以說你也是蠢貨...你可知道,太平郡王的母后,當今馬皇后就是大腳,太平郡王更是當著太子,宰相,文武百官的面前罵過小足。

    太平郡王直接叱責小足,說...婦女纏足,合地球五大洲九萬里,僅有大明而已...父母之愛子,無微不至,獨此事酷虐殘忍,殆無人理。

    或四、五歲,或七、八歲,嚴詞厲色,凌逼百端,必使骨斷筋摧,其心乃快。

    以為如此,而後他日適人,可矜可貴;苟膚圓六寸,則戚里鹹以為羞。此種澆風,城市倍於鄉曲,世家巨族,尤而效之。

    人生不幸作女子身,更不幸而為大明之女子,戕賊肢體,迫束筋骸,血肉淋漓,如膺大戮,如負重疾,如構沉災,稚年罹剝膚之害,畢世嬰刖足之罪。

    氣質虛弱者,因以傷生....即幸全性命,亦終日需人扶掖,井臼安克操持?偶有水火盜賊之災,則步履艱難,坐以待斃。戕伐生質,以為美觀,作無益以為有益,是為誨淫之尤。

    呵呵...!”這個時候劉伯溫笑了一笑道:“雖然現在依舊有人纏足,但是那些人都知道,千萬不要送給太平郡王。”

    “蛤...。”劉璉一個驚歎:“還有這等事?”

    朱朗討厭纏足,除了朱朗的孃親是大腳,家中妻妾也都是大腳,更重要的是,朱朗是現代人,他很清楚纏足的痛苦,纏足的過程極其痛苦,女性在這期間所要忍受的疼痛相當於分娩,而且這種疼痛會一直持續數年。

    對於纏足,民間一直流傳著“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纏足最理想的時間是女性在4、5歲骨骼尚未發育完全時進行,標準的小腳要求的是三寸長,也就是10釐米左右。

    纏足分為試纏、試緊、裹尖、裹瘦及裹彎5個階段,歷時6年左右。那些纏足的女性在最開始時需將除大拇腳趾外的全部腳趾彎折,並儘量使之緊貼腳掌,然後反覆用布包裹,直到第三、四、五個腳趾能夠碰到腳掌邊緣,腳型變尖。

    隨後還需將腳後跟用力向前推,將腳背向下壓,並將腳掌的腳骨扭成凹型,直到前段腳掌與腳後跟緊貼在一起才算完成。

    更有一些特殊纏法,比如將碎瓷片壓在腳下後再反覆裹纏,使皮膚儘快腐爛脫落,以便將腳裹得更小等,進一步加重了纏足給女性帶來的疼痛。

    纏足導致的脫臼與骨折也隨時會引起劇痛,纏足方法一旦錯誤,也有可能導致肢體壞死,最後不得不截肢。

    由於纏足導致的足形變化也是她們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而且,一旦開始纏足,就很難維持和以前一樣的運動能力,這極大地限制了這類女性的日常生活。

    她們中的一部分人將腳裹的太小,平日裡連走路都做不到,進進出出都需要別人抱著,以至於出現了一個特殊的稱謂——“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