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我沒有。”

    蘇小禾嘴上是這麼說著,實則……她婚後的確在避著和何雲、李青青見面,不是與二人有什麼矛盾,是蘇小禾自覺她現在過得日子有點難以對人啟口。

    奈何路是她選的,在決定嫁給王小海前,不光舒穎這個好朋友兼閨蜜勸她最好三思而後行,甚至很直白地說,流言蜚語是傷人,

    但不還有句話叫“身子不怕影子斜”,及只要你不在乎,再多的流言蜚語都不會傷到你,然而很顯然,

    舒穎的勸說並未起到作用……同樣的,何雲和李青青亦沒少勸蘇小禾切勿倉促做決定。

    結果呢?

    蘇小禾敗在了她的性格和薄臉皮上。

    柔弱內向,臉皮薄,無法承受住他人的異樣目光和流言蜚語侵襲,柔弱到近乎懦弱,即便在有舒穎、何雲、李青青三人出謀劃策下,

    依然做不到不受影響,從而在大隊長和支書幫王小海做媒的時候,點頭同意嫁進王家,且在王小海提出將婚期提前,都沒有半點異議。

    這樣的她,其實說到底,是太過於好面子。

    話雖不好聽,可蘇小禾在王小海救她一命這件事上的態度,明顯說明了一切。

    現如今,蘇小禾後悔了……是的,她後悔了,後悔不該不聽舒穎、何雲、李青青的勸說,後悔她把事情想得太簡單,

    以為嫁給王小海,就能讓流言蜚語消散,就能讓用異樣眼光看她的人將視線從她身上挪開,關於這兩點,自她和王小海結婚後,確實有出現轉機。

    然,婚後生活過得好與不好,不是落在她身上的異樣目光和圍繞著她傳開的閒言碎語能決定的,是夫妻二人是否同心協力,改善他們小家的生活條件。

    為何要說小家?

    源於王小海剛一結婚,便被孃老子給分出去單過。

    這件事追根究底,是王小海的大嫂給鬧的。

    人家就一句話,作為老么,王小海結了婚,如果不分出去單過,那麼她離婚回孃家。

    而王家大嫂是個能幹的,且肚子爭氣,一進王家門,三年抱倆,五年抱仨,全生的是兒子,最關鍵的是,人孃家也給力,從不吝嗇幫閨女把日子過上去。

    有這麼個大兒媳,自家長子又很是喜歡,一旦離婚,長子鐵定會跟著妻兒去丈人家,面對如此情形,

    王小海的孃老子就算再疼寵小兒子,就算再捨不得把小兒子分出去單過,終還是不得不做出妥協。

    說實話,王小海的爹孃不缺兒子兒媳,亦不缺孫子,且確實極為疼愛王小海,但他們心裡卻無比清楚,晚年想吃清閒飯,跟著長子一家過活,絕不會有錯。

    再者,在農家,做父母的在分家後,多是和長子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加之王小海的父母知道,小兒子被他們給寵得四肢不勤,

    又遊手好閒,要是這一分家,與小兒子夫妻一起生活,眼下他們尚且能下地掙工分,日子倒也不是過不下去,

    可一旦他們老得不能動,到那時,就小兒子的能耐,別說養活他們兩個老的,只怕連他自個都得餓肚子。

    經過好一番琢磨,王小海的爹孃達成共識,分家,跟著長子過活。

    做出決定,兩人雖覺得有點對不起小兒子,卻一想到“老無所依”這四個字,就不自主地硬下了心腸。

    媳婦給娶了,如若不是他自個不爭氣,成日遊手好閒,不好好掙工分,老大家的也不會嫌棄到用和老大離婚,來逼迫他們做老人的分家。

    心理建設做好,王小海的爹孃在分家一事上也就沒再多糾結,於是,前腳王小海娶蘇小禾進門,第二天一早便請大隊長和支書到家裡做見證,把家給分了。

    後面,王小海的老孃隔三差五,揹著王家大嫂接濟小兒子,譬如今個偷偷往小兒子家送倆雞蛋,

    過兩日,又悄悄送點其他吃食,但每次都少不得惡言惡語吩咐蘇小禾,把東西留給她小兒子吃,不然,她就揭了蘇小禾的皮。

    有這樣一個婆母,家裡男人還不是腳踏實地過日子的,蘇小禾能不後悔她之前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