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縱逍遙 作品

第216章 殺個精光

    猶如過江之鯽的百姓中,那位今天早上接待了林逍的老闆也抱著好奇跑過去,準備多瞅兩眼。

    他現在是壓根就沒想起來今天的少年,就算想起來也不會往這方面想。

    別看現在整座文錫城不讓出去不讓進來,各種高手頻頻出現,但是各大百姓一點也不害怕,反倒是有種看熱鬧的嫌疑。

    很顯然,在文錫城內,一個蔣家鬧翻天也弄不翻這裡,除非是徐家擺出這個架勢,也許才能讓他們有所顧慮。

    畢竟幾大家族也不是吃素的,這麼把文錫城當你家後花園,想封就封,已經是觸碰到底線,你有理由,那可以商量,但如果節外生枝,那些大家族絕對會趁此機會敲詐一筆。

    歷來見慣了這些的平頭百姓也就有恃無恐,也不怕蔣家會對他們怎麼樣。

    老闆好不容易憑藉著肥胖身體強行擠進去,走到最前面定睛一看,差點把他嚇尿了。

    這不是今天自己的第一個客人嗎?老闆欲哭無淚,同時也有些後怕,本來還以為今天開門有客,必是大吉,現在看來,似乎又不一定了。

    連滾帶爬的跑回到家裡面,他可不敢聲張,什麼金幣千百,他不需要,那人既然能殺的蔣家少爺,自然也能殺他,只想裝傻安分守己,才能活下去。

    隨後,老闆急忙招呼了一下自家婆娘,也全盤托出,一致決定要裝傻充愣。

    不得不說這文錫城的百姓就是神經大條,就算發生了這種事,不僅一副坐山觀虎鬥的姿態,該開店的開店,該吃飯的吃飯,頂多聊天時在議論紛紛。

    林逍沒有選擇去那種酒館,而是來到一處地攤上,老闆也是做些小吃的,攤位旁邊有一罈酒,已經開封,顯然也是個酒鬼,估計想著時不時吮上幾口,不然就這麼悶頭坐著,無趣的很。

    看到林逍走過來,現在滿城的人都對白衣這個詞十分敏感,一些剛好穿這種衣服的人大部分連忙回家換掉。

    看戲歸看戲,可不能被池魚之殃。

    所以,今天很少見到有穿白衣的人,更何況是看上去也不要二十歲,十分吻合。

    幸好告示才剛剛貼開,還不算完全開,不然對方十有八九認出自己。

    “老闆,把你那酒賣給我唄,你喝過了我也沒問題,價格好說。”林逍笑著走到面前,指了指那酒罈子。

    小商販微微一怔,但是心中卻有千百個不願意,這可是他用來解饞的,可不能就這麼輕易賣給人家,當即說道:“要買可以,一個金幣!”

    一個金幣,頂的上普通百姓十天的開銷了,普通人一輩子賺錢也只能得到銀幣,壓根就沒見過那金幣長什麼樣。

    那酒水是最常見的米酒,而且粗糙的很,別說一罈,便是五壇也都不值一個金幣。

    然而這位白衣少年只是給了他一個金幣,笑眯眯的看著他。

    小商販得到一個金幣,心中甭提有多歡天喜地了,當即堆滿笑臉拿了一個新的罈子倒進去,遞給林逍:“嘿嘿,這罈子是我祖上傳下來的,怕是不能給公子了,放心,裡面酒水很足,我還沒開始喝一口,絕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