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之袋鼠 作品

第三百九十五章 就這

    “這,  許哥,這麼多錢我一時也拿不出來啊!那啥,  五天,  啊,不對,三天,三天,  許哥實在是不能再快了,  到時候我一定把錢湊來。”胡大勇見許靈均瞪他,哆哆嗦嗦的改了好幾次口說道。

    “好,那就三天,大勇,  道理你都清楚,雖然這三百塊錢不少,  可和你消失或者是進去吃窩頭比孰輕孰重你應該很明白。”

    “等三天後錢到位了,這些字據我也會交給你,李慧芳的事我們也會處理好,這我給你個保障。”許靈均笑著說道,這算是打了一棒子給個小甜棗吧!

    “許哥,我明白,我明白。那個,我現在~”胡大勇趕忙應是,隨即看了看屋裡的幾人,意思是這字也簽了,事也定了,他是不是能回去了。

    他這話一說,屋裡的幾人都看向了許靈均,意思是這事你做主吧!

    “行,那你這就回去吧!對了大勇,我提醒你一句,我記得以前說過,縣裡我有個姐夫叫李紅軍來著。”許靈均壓了口水貌似隨意的說道。

    “靈均,那小子不會耍花樣吧!”等胡大勇跌跌撞撞的出了門王振興有些擔心的問道。谷恌

    “姐夫,不用這麼小心的,你瞧瞧又是字據又是欠條,對了還有這條玩意,就是沒我後面的這句話,他也不敢出什麼么蛾子。”

    “再說了對方硬說起來可是個穿鞋的,咱又是光腳的,鬧騰起來他比咱們吃虧。”許靈均有些好笑的說道。

    這個時代算是很特殊,記著許靈均以前看過個電視劇,似乎有個情節是叫傻柱的趁著一個叫啥來著的對頭喝醉,把對方的褲頭這麼一扒,就憑這玩意都能給對方定罪,更何況他們有這麼多對方的把柄呢。

    對了,剛才許靈均說的“這條玩意”就是胡大勇的褲頭,  這東西是剛才給胡大勇鬆綁的時候,王振興這傢伙給留下的,說也是個證據來著。

    當時許靈均那個無奈,這東西當證據,他這個姐夫是真能想的出來,也不嫌寒磣,不過想想那個電視情節,沒準這也是傳統來著。

    “這個,好像是沒啥事了,可我總覺得有些不安。”王振勇嘀咕了一句,這造成不安的原因主要就是那三百塊錢鬧得。

    王振勇現在感覺這錢有些燒手,他準備私下和二叔再商量一下,要不事後給許靈均一些“辛苦費”啥的。

    “這樣吧大哥,等我後天去城裡找找我那個姐夫,看看能不能讓他帶我去趟電影院轉轉,我就不信那個胡大勇會不老實。”許靈均想了想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