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之袋鼠 作品

第二百六十八章 都是小人物

    李強和張軍這次算是徹底火了,在董樹平他們來的當天下午他們倆就被轉移到了厂部保衛處,聽說罪名就是“盜竊集體財產”。

    而這件事引發的後續事件可不少,最直接的就是最早來的那些青年聽說了這事以後,他們聯合起不少的下鄉青年去厂部請願。

    請求厂部給予李強和張軍寬大處理,這些人拿著小本本甚至有種逼宮的感覺。

    雖然李強和張軍偷魚的事情是鐵板釘釘,可他們覺得這罪名有些重了。

    都是城裡的孩子,吃不了苦,誰來這的時候沒幹過一些偷偷摸摸的事情。

    沒辦法,實在是肚子裡缺油水啊!

    其實這些人現在看到好吃的第一反應就是往嘴裡塞,而不會去考慮其他的。

    而在隊上有這樣反應的基本上都是各家的孩子,大人們都會把吃食留給孩子和老人。

    這就導致了兩方矛盾頻發,誰也不想自留地或者是院子裡放的吃食莫名就沒了吧!

    但厂部以前對這些人的態度很寬鬆,發生這樣的事情一般都是隊長在和稀泥,警告那些青年一番。

    現在厂部辦了把李強和張軍給辦了,可謂是大快人心,隊上的不少人都拍手稱好。

    這讓王副廠長狠狠的表揚了董樹平和王向紅一把,說他們的工作做得好。

    也正是因為這事,讓這些青年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機感,

    他們這些青年在厂部也算是一個利益共同體,隨著人數越來越多,最開始的幾人估計就有了一些想法。

    結合以前在城裡的做法,這次的請願其實也是他們的一次試探。

    當然了要是情況允許的話,他們也不介意把試探變成走向成功的一個捷徑。

    反正這事最後鬧得挺大,甚至驚動了縣裡和厂部的上級部門。

    後來還是部隊那位在厂部掛職的廠長來了,才把這事兒給解決了。

    說了這麼多,其實這也就五六天的事情,但這事的結果很多,也很雜。

    先說說李強和張軍,這倆人算是露了一次打臉,可結果卻沒啥改變,依舊是“盜竊集體財產”的罪名。

    三天後將在厂部大會上進行公開審理,其實說白了就是宣佈一下處罰結果,算是給大家敲響一個警鐘。

    再說說李東旭這邊,不是他出啥事了,只是說說他這幾天的所見所聞。

    他們政治處那位僅僅只出現了一個鏡頭的鄭建國調走了。

    名義上是自願去了更艱苦的西部邊區,但李東旭聽說是因為參與了請願的事情,不過他也只是聽說,可不敢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