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81194 作品

269 抄一萬遍

    可是咱二營長,堂堂青龍,那又豈是個等閒之輩呢??

    你大小姐說把述志令抄一百遍??你以為這能難倒我??

    我承認,我學習上的成績確實不好,因為我失過憶,而且,自己潛意識裡也感覺到我在學生時期肯定就是一個在學校裡整天混吃等死的學渣。

    但字我還是認得,你要我抄書,你以為我抄的會很痛苦?

    不!

    青龍,是一個完全體時在速度上已經超越光,力量大於無限的存在!

    雖然不知道這對於抄書到底有什麼意義,但是你換個角度想想就知道。

    我的意思是說,我可以很快!!!

    對於常人來說,抄寫述志令一遍都要至少二十分鐘……畢竟它有一千二百個字。

    但對我來說,一秒鐘都不到便可以抄完了。

    大小姐現在看不起咱,以為鬧個什麼抄一百遍的懲罰就能把我難住。

    於是,十秒鐘以後。

    大小姐驚訝的張大嘴巴,就好像o字母一般。

    我一臉坦然的攤了攤手:大小姐,做試卷我不會做,但是抄作業我是第一,放棄吧,你看看,這是一百遍的讓縣自明本志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