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時紅瘦 作品

第164章 弒父事案



            司空北辰被彈劾了。

他被立為太子後,自然擁有了屬臣,屬臣中也必然有母族門人,犯事的這位虞欒,是虞皇后的堂兄,說來他犯的事也不大,就是藉著太子的名聲去對幾家商戶進行了敲詐勒索,索的本來應該是錢財。

誰知道,其中一個商戶覺得與其被勒索,不如殷勤獻媚,就在秦淮河畔的坊樓中,千挑萬選出一名紅倌人,操持著給虞欒當了“外妾”。所謂的外妾,那就是養在外宅的,並沒有開具納妾書抬進家門,這虞欒,妻室並不好妒,可他的父親卻極好色,虞欒深恐寵妾被父親據為己有,因此才安置在外。

也不知怎麼搞的,虞欒聽說外妾紅杏出牆,疑與他人通姦,按大豫律令,奸者處死,且要是事主現場捉姦,根本不用將通姦罪徒扭送官衙,完全可以私刑處死。

虞欒捉姦成功,先沒顧上外妾,一劍就刺死了捂著被子的姦夫。

然後,發現死者是他親爹。

虞欒當時就傻眼了。

朝堂之上,於是開展了一場情理和法理的激烈碰撞,以賀、鄭兩門為表率提出的觀點是——通姦罪是否成立,本來應該建立在婚姻關係能否被承認的基礎上,外妾視為奔者,在律法就是不應被認可的關係,因此虞欒的行為,就是弒父,這是惡逆啊,必須處死,而且應該追究太子的過錯,因為歸根結底,是太子沒發現虞欒的勒索行為,才導致了惡逆之罪的發生。

太子黨只能辯稱——虞欒收納外妾的行為並沒有觸犯律令,外妾雖沒有開具文書,但世俗普遍認定只要外妾答應被收納,就理應安分守己,不可犯奸,虞欒並不知與外妾通姦之人為生父,也根本不可能有預判,屬誤殺,雖然應該受到罪懲,但不應涉及十惡之罪,處罰虞欒就可以了,不應牽連太子。

司空北辰非常鬱悶。

前生,他雖也被彈劾,但根本不是這樣一件有關倫理的大案引發,更不關及母族家門,因此才能不了了之,可這個案件……鬧得著實滿城風雨,收不了場。

瀛姝也覺得很奇詫。

關於虞欒這個人,應當是死於五年後,死因異常可笑,飲醉了酒,撞死在自家的院牆上,據說是因為他深信他有穿牆而過的異能,非要當眾演示,誰阻攔都沒用,然後把自己撞死了。

虞欒把自己撞死後,他爹還活了三、四年,至於怎麼死的瀛姝不知究裡,但肯定不能是被虞欒一劍殺掉的。

最頭痛的是司空通,因為頭最痛,他難忍暴躁,衝著司空北辰就是一陣怒吼:“你明知道賀、鄭二族要找你的把柄,我也千叮嚀萬囑咐,縱然是要留點把柄給他們,但必須謹慎又謹慎!現在卻鬧出這麼大的風波,父與子妾通姦,子將生父刺殺,虞欒可是你東宮的屬臣!!!”

“應當,應當是陷害……”

“怎麼陷害,你跟我說怎麼陷害?”司空通氣得臉都發紫了:“虞鐸被虞欒捉姦現場是確鑿吧,他也的確是被虞欒一劍刺死的吧?你呀你呀,虞家一門都是扶不上牆的貨色了,你竟然連他們都把控不住!!!”

神元殿君就是在這節骨眼上,求見皇帝,表明了她的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