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藍的國度 作品

第五十六章 借刀殺人 三

 杭洲特務室行動隊長的額頭,很快就滿是細密的汗珠,他心裡深處有著強烈的畏懼,行動隊的活動,竟然被警備司令部一直監視著,還拍了照片!

 而他和手下在此期間,對這樣的情況卻一點也沒有發現,實在是太可怕了!問題是,警備司令部這樣的軍事部門,什麼時候有了這麼強的偵察和行動能力?

 “佩服,聽起來從金瑞明剛當上警察局長,警備司令部就猜到我要對他下手,提前做了佈置,拿到了鐵證......”話說到這裡被打斷了。

 “謀殺警察局長這麼大的事情,你一個小小的行動隊長想要全都扛下來,這是痴心妄想,你扛不住的,肩膀太窄了!潘雲志和孫安城沒有能力救你,他們此刻也是自身難保,可能已經被憲兵抓到,在來司令部的路上。”

 “站在他們的角度考慮,肯定希望你能承擔全部罪名,或者說,他們相信你可以用自己的一條命,挽回不可收拾的局面,但這樣的結果是痴心妄想,真以為我們警備司令部就拿你們沒辦法了?”

 “你本身沒有什麼錯誤,只是受到上峰的差遣,服從上峰的命令,身不由己捲入這件事,我認為你罪不至死,警備司令部也從來沒想過要追究你的責任,反而可能對你提供保護。”

 “謀害杭洲市的警察局長,這件案子的性質太惡劣了,關係到金陵政府和警備司令部的聲譽,我明確告訴你,既然出了這件事,宣司令一定要得到滿意的結果,不管採取什麼樣的方式。”

 “你作為特務室的行動隊長,審訊了太多的犯人,見過太多的場面,對如何刑訊也是個老資格。實事求是的說,能在刑訊面前不招認的,怕是沒有幾個,你可能不是其中之一!”韓霖說道。

 一處是金陵政府對付地下黨組織的主要反動力量,可以說,特務室的行動隊,每個特務的手裡都有地下黨的血債,他也很期待能夠讓行動隊的人,親自嚐嚐刑訊的滋味。

 “按照軍委會賦予調統局的權力,只有一處才能處置我們,警備司令部對特工人員實施刑訊,這是違規的,一處完全可以說你們警備司令部是屈打成招!”行動隊長貌似平靜的說道。

 他確實想要自己把這件事扛下來,在特務機構混,出賣上司是規則不允許的惡劣行為。更何況,是特務室主任潘雲志一手把他提起來的,這是知遇之恩,他不能背叛自己的恩主!

 如果因為這件事他被槍斃了,潘雲志一定會照顧他的家人,否則也難以在一處立足,這同樣是一種規則。

 “各地的警備司令部,有權指揮當地的軍警憲特各部門,雖然一處有特權,但這次犯案的就是一處自己,在這樣的情況下,警備司令部處理這件事,是完全合乎規則的!我手裡拿著你們接觸的照片,就有對你們刑訊的理由,你的口供不符合宣司令的想法,說的一切都不會被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