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也 作品

第55章 不可能的挑戰

 經理是一位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略微打量林川幾眼,便帶他去了一間會客室。

 “這個是合約你看看。”經理將一份文件遞過來,又貼心解釋,“自在天的合約,也是受規則之力約束的,雙方都無法違約。”

 林川接過合約簡單掃過,內容和前世基本一致。

 他每個月固定要在競技場打20場比賽,每場比賽固定出場費是2點自在點。

 其次,如果有客人指定找他對戰,他每月有3次拒絕機會。

 不過,顧客指定的情況,他是沒有出場費的。

 但如果戰勝了顧客,他可以獲得5點自在點。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額外福利。

 比如連勝5場,能獲得5點自在點獎勵;

 連勝10場,能獲得10點自在點獎勵。

 看起來這福利還挺不錯。

 但和真正顧客比起來,就十分寒磣了。

 畢竟,真正的顧客在競技場獲得勝利,是有10點自在點基礎獎勵的。

 一些特殊賭鬥勝利,還能賺得更多!

 而顧客獲得5連勝,是有50點自在點獎勵的!

 十連勝,則是100點自在點獎勵!

 也是因為種種獎勵設置,很多自由人都願意來競技場打比賽賺錢。

 林川給競技場籤賣身契,依舊能賺自由點,但比顧客要少得多。

 沒辦法,新人

在自在天就是沒有人權的。

 而贖身的方法,也寫在了合同裡。

 林川翻過一頁,眼神突然冷了一下。

 他抬眸看向經理:“我記得正常的賣身契裡,擂臺賽只需要十連勝,就可以贖身。為什麼我這份合同裡,要求二十連勝?”

 經理眼底閃過一道精光,客客氣氣地開口問:“不知小兄弟從哪聽說的,競技場擂臺賽十連勝的贖身規則?”

 林川冷著臉,隨口胡扯:“從賣我自在天門票的人那。”

 經理眼神一閃,看向林川的目光越發恭敬。

 他甚至無意識地低了半個頭。

 但關於合同的事,卻並未退讓,而是解釋說:“我們競技場制定合約,自然有我們的道理。以您的實力,想必打下擂臺十連勝也不算太難。而如果我們還按照常規合約與您簽約,您豈不是當天籤賣身契,當天就能贖身?這樣的話,會壞了自在天的規矩。”

 “呵,壞了規矩?”

 林川臉色並未因他的解釋而有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