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240章 提醒合議庭注意!爆炸反懟!

 
蘇白當庭提出了反駁:“我方要求進行質證!”

 
證據原本就是由夏光明的口供得來的,石秀傑一點都不擔心。

 
只要夏光明好好的進行回答,並且一口咬死了。

 
那麼就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面對法院的同意,蘇白針對夏光明改口的事件——

 
在肖海博作為夏光明的委託律師,進行訴訟時提出來了這麼一個證據。

 
大致內容是夏光明知不知道萬利有限公司是非法集資。

 
夏光明當初回答的是不知道,可是,在這場庭審上,卻突然改口說是肖海博告訴夏光明,讓其在庭審上回答知道。

 
並且在庭審上提出來這件事情就是肖海博讓夏光明這麼說的。

 
對於這突如其來的情況,肖海博整個人也是非常的懵。

 
他就算是再怎麼樣,也不可能讓委託人回答這種問題。

 
顯然!

 
這場訴訟,就是想讓他進去,所以提供了這種非法證據!

 
.

 
….

 
當然,針對這一點,蘇白心裡面也非常清楚,所以當庭提出來了質證。

 
根據證據規定的第四十七條,證據的提出,應當由當事人進行質證。

 
大致意思就是當事人認同了這個證據,那麼這個證據就具有合法性。

 
當事人不認同這個證據,那麼公訴方就要拿出相應的依據來讓當事人認同這個證據。

 
或者說法院方面通過公訴方提交的這個相應的依據,直接判定證據的合理性。

 
質證環節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指證環節。

 
肖海博開口:“審判長,針對證人提出來的這一個問題,我並不認同,我拒絕承認這一點。”

 
“我從來沒有告訴過夏光明,讓他在庭審上,陳述他當初知道或者是不知道萬利有限公司是非法集資。”

 
“這一點明顯是夏光明針對我的汙衊,我請求法院針對於這一點進行調查。”

 
審判長席位上,馬橋輕呼了口氣,整理完訴訟材料,看向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當事人,你不承認這一點的依據是什麼?”

 
“我不承認這一點的依據,是因為我從來都沒有說過這種話。”

 
“從來都沒有說過?你能夠保證你說這話的準確性嗎?”

 
“我能夠保證!”

 
肖海博抬頭,看向審判長。

 
一旁的李雪珍眉頭緊皺,同樣看向審判臺席位,不由得小聲開口:

 
“蘇律師.…這審判長針對的也太明顯了吧?”

 
“咱們怎麼辦.…”

 
蘇白深吸了口氣,審判長的這一番表述,針對的的確非常明顯,尤其是這個問題。

 
怎麼辦.…?!

 
咱不受那隔夜氣,能當庭懟的就應該當庭懟回去!

 
蘇白舉手示意,而後開口:“審判長,根據質證環節,我方當事人不承認的證據需要公訴方出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證據的合法性。”

 
“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根據相關的規定,證據要由公訴方提供,並且提供來源,提供證據的合法性。”

 
“在夏光明作為證人提供口供的行為當中,口供並沒有得到驗證,所以依法不予採納作為對我方當事人的判決條件。”

 
“我不知道審判長為什麼要詢問我方當事人保不保證這些話的準確性。”

 
“可是審判長應該知道,口供證據沒有得到證明,不能夠進行採納,那既然這樣的話為什麼審判長還要詢問我方當事人?”

 
“詢問的不應該是公訴方和證人嗎?”

 
“或者說審判長不知道這一點?”

 
“不知道這一點的話,我現在已經陳述出來了,所以我希望審判長應該對於證據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詢問。”

 
“而不是在這種明顯證據不合理的情況下,針對我方當事人進行詢問。”

 
“我提醒一下合議庭,不能以違法的方式推進庭審的審理。”

 
“如果一審法院以違法程序對我方進行審理,那麼二審法院我會提出相應的訴求。”

 
“給予我方當事人應有的法律權益和法定義務!”

 
陳述完畢。

 
蘇白目光從訴訟材料上移開,直盯著合議庭席位。

 
瞎問是吧?

 
行行行….萬利集團是在秀水區,你今天判了,那麼我把這個案子打到高院行吧?

 
高院總不會有這種情況了吧?

 
你今天就算是給判了,我敗訴了,但是我不服,我還是要繼續提交到高院。

 
高院還不行?

 
那我要把這個官司捅到最高檢和最高院!

 
既然一審法院不講理,蘇白也沒什麼好說,只能說從法律的角度給硬懟回去。

 
至於合議庭硬判,肖海博怎麼辦?

 
無非就是耽誤一些時間,再打一場二審,或者是再耽誤一些時間。

 
他損失的是時間,對方損失也是時間。

 
只不過是自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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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