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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2章 不僅窮還不值錢

  “我看很多年輕人為了追逐偶像,會甘願花高價購買一些明星周邊產品,比如一件普通的衣服原本只要一百塊,但如果有偶像代言或者聯名,他們就會甘願花一千塊去買!”

  雖然聽起來有種冤大頭的即視感,但其實這種現象在大周也屢見不鮮。

  很多食肆、客棧或書肆等地方,因為世家權貴經常光顧,又或者得到名流人士的稱讚,便很容易受到百姓們的追捧。

  比如朧夜,她隨心所欲的穿搭和裝扮,總是能意想不到地在京城颳起一股潮流。

  再比如雲苓,從不不需要給有間藥館做宣傳,光是鋪子裡的東西她自己都在用這一點,就足以讓百姓們心甘情願地買賬了。

  這裡面當然也冒出過不少生意經,有些缺錢的名人會專門給店鋪宣傳名氣,從中獲取一定酬勞。

  但多數名人還是較為愛惜羽毛的,不會輕易做這種事,畢竟幫忙宣傳就等同於擔保,一旦店鋪鬧出什麼惡評事件,也會讓他們的清譽受損,實在得不償失。

  “目前看來代言廣告是做不了,但是壁城兄可以把手裡一些用不上的舊物件拿出來,比如衣裳配飾,茶具和扇子之類的,我替你放到聽雪閣的黑市拍賣裡,有欽慕你的買家自會願意高價買下那些物件。”

  他之前逛跳蚤市場app的時候,經常看到有人出售偶像用過的水杯,穿過的鞋子等等,明明是舊物,也不知道真假,卻還是有很多人買賬。

  蕭壁城聞言,眉頭打成了死結,“這行得通嗎?”

  把自己的舊物賣給別人……怎麼讓他覺得怪怪的呢,哪個傻子會花高價去買一個臭男人用過後不要的破爛?

  反正他幹不出來這種事。

  公子幽鼓勵道:“怎麼行不通,別忘了你以前也是威名赫赫的大周戰神啊,多少閨中少女懷春的對象!”

  “你對雲苓怎麼樣大家都看在眼裡,薔薇跟我說,她近來編寫話本的時候,就屬以你為男主原型的話本子人氣最高,甚至力壓容湛一大截,連載的期刊也是銷量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