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衣唱大風 作品

第一百一十二章 投充

第一百一十二章投充

 

胡廣福心裡五味雜陳的,很不是個滋味。

 

因為前幾天,他把祖輩留下的七畝三分好田賣給了胡老太爺。胡大老爺的名諱叫胡傳祿,論起來,跟胡廣福還是同宗,不過,早就出了五服。

 

說是賣,其實胡廣福連一個銅板都沒拿到,就是白送。但賣契上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每畝紋銀七十五兩,胡廣福心甘情願按了手印的。真的是心甘情願,胡老太爺並沒有逼他或者欺他不識字耍了什麼花頭,恰恰相反,是胡廣福自己上趕著求著好久,胡老太爺才答應的。

 

胡廣福賣的不只是祖田——他把自己也賣給了胡老太爺!同樣,也是沒收錢那種“賣”。雖然賣身為了“奴”,按過手印,胡廣福甚至流下了感激的淚水。

 

胡廣福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沒有任何不良嗜好,吃的用的都很節儉,更不可能欠下什麼賭債之類的。講真,跟大明其他絕大部分地方的人相比,胡廣福的命確實算非常好的:他所在的胡莊屬於襄陽府,西邊是淯水,東邊是泌水,兩條河呈“丫”字型在胡莊南面不遠處交匯,土地很肥沃,再差的年景畝產也能有一百來斤,豐年則能有兩百四五十斤,隨便什麼時候跑到河邊撒下幾網,晚餐便可以烤魚吃——這等生活,是大明的絕大多數尋常百姓完全不能想象的。

 

既然如此,胡廣福為什麼要把自己連同祖田一起“賣”掉呢?

 

因為他實在活不下去了。

 

理論上,因為太祖爺朱元璋本就是苦出身,知道百姓的日子有多苦,大明的田賦定的是很低的,至少在前期是這樣。可後來就變了,越來越糟。

 

因為除了理論上很低的稅率,大明還有一條規定:有功名者其家免賦稅。也就是說,如果有子弟考取了功名,這個家族的賦稅就不用再繳了!我們知道,“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這種情況確實有,但極其罕見,能夠供養子弟完全脫產學習並延請名師教授的,十有八九都是富戶巨室。換句話說,都是家有良田阡陌縱橫的大地主。好吧,說“地主”並不確切,因為在明朝並沒有所謂“地主”的概念:在官府眼裡,無論是有十畝祖產的自耕農,還是有兩千畝好地的大地主,只要沒有“功名”,通通算“民”,一視同仁。不過,有錢能使鬼推磨——特別有錢的這些“民”,總有能力給自己疏通關節,找到各種“免稅”的理由。

 

於是出現一個奇怪的現象:越是有能力為帝國納稅的鉅富,越能夠輕易找到種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免稅,而光榮的納稅義務,則絕大部分由沒那麼有能力的普通人承擔。

 

國家的開支擺在那裡:朝廷要運轉、軍隊要吃飯、河道要治理、衙門要修繕……還有,別忘了那群“愛民如子”的官員和“急公好義”的胥吏們兩袖清風的“清貧”生活!

 

錢從哪裡來呢?

 

攤到沒辦法免稅的人頭上。

 

最早的田賦是實物稅:你種田就交糧食、你種棉就交布匹。這裡面當然有花頭,最著名的是“淋尖踢斛”。繳納米麥時,官府的標準計量器叫做“斛”,一種口小底大的四方形容器,明朝一斛算六十斤——之所以不用秤,是怕裡面摻了土塊之類的雜質,把米麥倒進斛裡,可以當面校驗質量。納糧的百姓把糧食倒進斛中,要高出斛口,形成一個尖堆。隨後負責的官員會飛起一腳,狠踹在斛上——灑落下來的,便落入自己腰包。為了這一腳,這幫愛民如子可都曾下足了苦功夫,有的平日裡踹樹,樹幹紋絲不動樹葉簌簌而落者為上佳;有的練踹門,無論啥樣的木門,一腳踹開也可算小有所成;功夫還沒練好的,往往會採取助跑的方式!這不是什麼潛規則,而是明規矩——很多大名鼎鼎的正面形象,如“三楊”,甚至張居正,初入宦場時都做過的。在大明,踢功是官場必修課——基層小吏要踢斛,當了大官得會踢皮球。

 

單單是淋尖踢斛,其實胡廣福們也沒啥意見——飯食裡多摻幾頓野菜就是了,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