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鳥 作品

第185章 南下

 我讓他說得有點心動,雖在家裡放得開,但畢竟不光彩,別人歧視無所謂,母親和弟弟的臉色讓我還是很尷尬,要是離開這一傷感之地,併到那裡能掙大錢,倒不失為一件好事。便說:“我跟你去,這人生地不熟的,你如何能保證我的人身安全,因為你讓我去做有失體面的事。”

 羅健拍胸脯說:“這你大可放心,我的一個朋友是派出所的副所長,只要你跟他搞好關係,保你人身安全,如果你覺得混不下去,我就送你回來。”

 既然羅健這麼保證,我就豁出去地跟了他,也沒告訴母親和弟弟。

 臨走雖然牽掛著兒子,但得有維護的實力,沒實力地維護豈不讓人嘲諷?

 跟羅健坐了兩天一夜的火車到廣州,再跟著他乘長途汽車到他的家鄉東莞,下車後他幫我借了客棧,第二天又幫我租房,並墊付了三個月的房租。說以後的房租讓我自己付,我說賺到錢就還他,他說不用,只要讓我相信他是在幫我就可以了。

 他關照我先不要急著掙錢,人生地不熟地不安全,他會幫著介紹有錢人來,讓我安穩地賺錢,並說了這方面的行情,我就一切言聽計從。

 羅健很講信用,當晚就請來了派出所姓季的副所長,這是個四十開外的壯實男人,見了我眼睛就冒光,他完事後就向我拍板,保證我的人身安全,不會讓人欺負,碰到難事找他。

 羅健真是兌現他的承諾,不時地領來他那生意圈的朋友,讓我每次收益不少於五十元。

 有一次,他領來一個富商,那人滿足後一出手就兩張大鈔,說會常來,我拿著這二百元錢,心裡特別地感慨,這不到一個小時就抵上我在收購站兩個多月的工資,這裡的錢真是好賺,那些生意人特別地稀罕我,由此成了我的常客。

 時間過了三個月,我也適應了這裡的生活,想到跟母親和弟弟的不辭而別,就寫了封信告訴他們我在廣東東莞,謊稱找到了工作,生活得很好,請他們不要掛念。

 二十天後,弟弟來信,封上濃濃的牽掛親情感看得我熱淚盈眶,再次去信,請他們放心,並郵匯五百元,請弟弟多多關心我兒子。親人的情融洽了,我就安心地在東莞生活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