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鳥 作品

第75章 過繼小叔

 父親愣了一下,但最終還是搖搖頭:“就他這死心眼,也不會把我們的孩子當自家的孩子。”

 母親埋怨說:“你不去問問怎麼知道?我們生了一大堆孩子,生活負擔又這麼重,要是小叔能收養一個也可以減輕點負擔,豈不是個大好事?”

 父親覺得母親說得在理,便硬著頭皮又走進了小弟的房門,一點也不含蓄,直接問:“那我的孩子算不算親?”

 小弟愣了一下,思考一會兒後點頭說:“算!”

 見認可,父親直爽地說:“那我過繼一個給你。”

 “你捨得”,小弟這次反問了。

 父親立馬錶態:“當然捨得,你是孩子們的親叔,想要哪一個自己挑。”

 “那嫂子捨得嗎?”叔父又問。

 父親這時算是用點腦子,沒漏嘴說出“這就是你嫂子的主意”這話,而是說:“這個家我說了算。”

 小弟見大哥能作得了主,就說:“我也不用挑,就讓鳳美過繼給我,我喜歡這丫頭。”

 父親回來跟母親一說,母親讓小女過繼心有不捨,可主意是她出的,就不得不作退讓。

 小叔做事講究踏實,沒過幾天就讓哥嫂辦理的過繼手續。於是,金鳳美的名字移到了小叔金東祥的戶口本名下。

 金鳳美當時還小,不懂得什麼叫過繼,又生活在自己家裡,對小叔一如既往的親熱。小叔每星期只回家一次,在小叔不在時,幾個哥哥就佔用著他的房間。

 金鳳美上完小學一年級,因認字了,升二年級的表格老師讓自己填,在父親一欄裡她寫了生父的名字,老師看了後說:“你上一年級填的表格裡,父親叫金東祥,而不是你現在寫的金龍祥。”

 金鳳美回答說:“金東祥是我小叔叔,金龍祥是我爸爸。”

 可老師不同意,讓她在父親欄裡把龍改成東,否則不讓上學。

 金鳳美倍感委曲,回家哭著問母親,母親說:“這是早就定了的事,你過繼給了小叔叔,你就是金東祥的女兒。”

 金鳳美哭著說不幹,叫慣了小叔,改叫爸,她開不了口。可母親說:“你過繼以後,小叔一直給我們家貼補錢,讓我們幫著養你,他的工資高,我和你爸工資加起來還不如他。你的衣服都是他掏錢讓我們買的,你穿得都比姐姐哥哥們好,他把你打扮得這麼漂亮,還有什麼不開心?再說你又沒有離開爸媽和姐姐哥哥,哥哥姐姐們都很羨慕你,你還身在福中不知福。你改口不了可以繼續叫小叔,這些年來你也一直這樣叫著,小叔也沒有讓我們要你改口,但以後不管填寫什麼樣的表格,父親一欄必須要寫金東祥的名字。記住了,一定要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