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帆遠揚 作品

第98章 巡城(2)

 “出產量的把控記錄上是否有漏洞?”

 “伯爺,下官正在整改當中。”

 蘇記看了看李延華,又端起茶杯一飲而盡。李延華低著頭組織了話語說:“伯爺,下官一定會盡快梳理好的。”

 “本伯也理解你的難處!只是本伯今日確實感觸頗深!千斤石碳售價約一兩二錢,壯勞力勞苦一日所得不過四十文錢,一月縱是滿工,相當於得千斤石碳所得!這對礦工實在不公!你說對嗎?”

 “伯爺,這礦工都說前期投入的人工和物料佔比很大,官府也照律收取一應賦稅,至於礦主如何支付礦工工錢一事……”

 蘇啟搖搖頭說:“李大人所說本伯瞭解。礦工在礦場丟了性命,也不過得了安葬銀錢一二兩!人命如此之賤,李大人覺得合理嗎?”

 “伯爺,這……”

 “本伯知道想要扭轉現下局勢不易,很難!但身為一方主官,我們再難也要去改變時下這些不公態勢!”

 “伯爺,下官沒個思路,是下官愚昧,還請伯爺指引下官。”

 李延華起身來朝蘇啟深深一揖!

 “坐下說,本伯的初步思路是,自今日起!路內,包括母子崖路、延州路、遠塘路、子歸路、平野路這六路之地,本伯將頒佈政令,不再發售礦場採挖權!經過整頓之後,再作商討。”

 李延華不解地問:“伯爺,那現在的一應礦場呢?”

 “分三步來走!第一步是由官衙牽頭開辦礦場募工,做工時長仍以五個時辰為準,但午飯時可休息一個時辰,每日供早中晚三頓!工錢以每簍背到地面兩文計。第二步便是現下在採挖的礦場,礦場主要以官礦看齊繼續開採,若是關停或是想轉賣,官衙可找人買下。第三步便是統一把一應礦場礦工的工錢提起來,受傷致殘或是丟了性命的礦工,由官衙定下撫卹標準。”

 “伯爺,若是這般的話,官衙置辦下的鹽、鐵、銅等礦場都要依此執行,是否?”

 “無妨!這看似是在分利給百姓,但是,有一點李大人不能忽略,那就是本伯跟你說過的修路一事是一個道理。我們無法給予百姓絕對人公平,但基本的公平,可以讓百姓們的所得能夠維繫正常的生活所需。只有這樣,百姓才能與官衙、與邊軍緊密的站在一起!也只有這樣,六路邊民才會與官衙、邊軍形成一個整體!這樣一來,其中貪腐能夠儘可能從源頭上掐斷它!而不是現今這般,礦場主和少數一些人富得流油!”

 “伯爺,如此一來,是否會引起六路的礦場主聚集起來抵抗?”

 蘇啟輕嘆一聲說:“李大人,我們這般做並不違制對吧?”

 李延華想了想說:“倒是沒有違制。”

 “這不就對了,我們沒有違制,這些礦主買下的採挖權依舊是他們的。他們想要採挖下去,他們自己去想辦法。”

 李延華苦笑,伯爺你的政令一出,那些礦主哪來人再去採挖?

 “快要過年了,讓吏員和衙役對全路摸排一次,若有人在礦上致殘或是喪命,礦主須拿出不低於二十兩的撫卹,具體傷殘、喪命的撫卹標準,你們商量著定。今日本伯說在這,以後官衙的撫卹至少以本伯剛才所定翻倍發放!只所以這麼做,是本伯對礦場、礦洞的安全防範舉措提出更高的要求!只有這樣,礦主或是礦場的負責人,才會把人命放在首位!否則,像現在這樣,死了一個礦工,一二兩銀子便能了事,礦主或是礦場的負責人,根本不會想著去加大投入對礦洞礦場安全舉措。”

 李延華示意書記官一一記錄!

 蘇啟接著說:“記住!此事須在這兩日內把具體實施的條律章程擬定!多找一些經驗豐富的礦工師傅給些建議。重要在於保密!條律章程擬定之後,交到伯爺府,此項政令須儘快發佈到六路之地實施!”